政府延长支取公积金年限
政府延长支取公积金年限
[2698] (2007-06-25)
政府一而再的提出退休的课题,并委任了一位部长专责对这课题设订方案。
退休对劳碌了三、四十年的工作阶层的人民是喜忧参半。喜的是他们可以支配自己的时间去完成等待已久的爱好如旅行,深造、研究等愿望。忧的是生活费是否有着落,如何打发漫长的时间。有很多人尤其是曾经掌握大权而突然失去职位的人,他们的失落感是可想而知。
退休与就业往往并非有选择的。如军人及警察等因体能随年龄的增长而不能胜任,不得不退离岗位。如医生等专业人才也因视力的衰退而不能有效的执行职务,也不得不退离岗位。他们在原岗位退位后,如有其他打发时间的安排,他们会很快乐的度过余生。不然每天看日出与日落的日子将会很难过。
政府以其把精力花费在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上,不如考虑如何组织与安排退休人士如何利用他们的时间贡献他们的经验。如给予海内外中小企业提供咨询,协助管理慈善机构等。
新加坡与其他国家不同,没有国家发的退休金。公积金是个人辛苦累积的储蓄。把领取公积金的时间一再挪后是不公平与不合理的。政府可以设定最低存款额与发放金额以让退休人士有足够的生活费。但不应一再挪后提款年龄。虽然我们的存活年龄有所延长,但是也有人因病或意外活不到65岁。更甚的是就业环境对年长者是有歧视的。不管如何立法,只要有选择,雇主是不会以合理的工资聘请年长雇员的。所以政府不应剥夺年长者自力生存的权利。
黄锡泉
《联合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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