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支书”何以横行乡里12载?
“恶支书”何以横行乡里12载?
[3426] (2007-11-24)
2003年,根据村民段丽霞的举报,吉林省公安厅和通化市公安局经调查,一举将王平犯罪集团打掉。经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自1992年起,在长达十二年的时间里,王平犯罪集团无故伤害他人、勒索财物、滋事生非、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故意毁坏财物、强买村民林木、以暴力手段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侵占集体财物、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共涉嫌15项罪名,并逐步演变成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集团。22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二道江区鸭园镇王平犯罪集团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处王平有期徒刑20年。(东亚经贸新闻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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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犯罪集团共涉嫌15项罪名,可谓恶贯满盈了。但请不要忘记的是,这个犯罪集团的主子王平,则是通化市二道江区鸭园镇向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通化市嘉丰药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并且是从上任起就开始作恶,据报道称,1992年以前的向阳村,是个美丽富饶的小山村,然而,自从1992年4月,一个叫王平的外来人用所谓的自荐方式当上了向阳村的村主任后,村子就被搞得乌烟瘴气,两年后,王平又窃取了村一把手的交椅——村党支部书记,从此,他在村里称王称霸,肆无忌惮,打、砸、抢、调戏妇女及贪光、砍光、卖光的恶行让村民苦不堪言。
就是这么个从一上任就露出恶性的王平,不知是怎样能稳坐向阳村的村主任,后又“窃取”了村一把手的交椅——村党支部书记的,并能横行乡里12载。更具讽刺意味的是,王平的“翻船”,不是在王平恶行之初由当地上级党的组织出手,而是在王平横行乡里12载后,经过村民段丽霞的举报,在吉林省公安厅和通化市公安局的合力作为下才让王平“翻船”的,这就让人无法理解了,
上一级组织对下一级的党的干部有监督、管理、教育的责任,同时有任免权力。二道江区鸭园镇党委是向阳村党支部的上级党的组织,那么当时作为向阳村党支部书记的王平理所当然地是在二道江区鸭园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也就是说,二道江区鸭园镇党委就当完全行使对王平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的责任和任免权力。然而,从一上任就露出恶性的王平不是在其当任时能渐变为好,而是变本加厉地让恶行横行了12载,并且是由村民举报才使其栽下位来的。这不能不说是鸭园镇党委的责任缺失和权力缺位。
试想,如果鸭园镇党委对王平恶行早有检察并进行管理、教育,或说是对其及时地行使了上级党组织的党管干部的权力,就是不渐好,也不至于让其恶性借助于村党支部书记的权力能横行乡里12载。更有,他的村党支部书记这一职位是谁让其“窃取”去的?稍懂党对干部管理常识的人都清楚,地方党的任何一级的书记的产生,除了经过党员选举外,还必须要经过上一级党的组织任命。如此说来,王平的向阳村党支部职务是必然是经过了鸭园镇党委任命的。他纵有“窃取”的能耐,也只能说明鸭园镇党委要么是对党的选人用人原则的漠视,要么是失察,要么是放任其恶行。
“恶支书”能横行乡里12载,必须要有其横行乡里的空间,以上所说的其上一级党的组织检察、管理、教育等的责任缺失和权力缺位给其留下了空间外,因为他有向阳村党支部这顶红帽子,当地基层公安部门对“恶支书”的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松,或者说在某种程度上还充当作“保护伞”的可能性,这些也是“恶支书”能横行乡里12载的重要原因之一。
张冰歌
《联合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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