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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你破财的陷阱——双白线
令你破财的陷阱——双白线

[2633] (2007-06-08)

  为了确保公路使用者的安全,陆交局在马路上设置了许多安全设施,这是我们应该感激的。但是,对于公路使用者来说,某些地方的安全设施不但不能确保公路使用者的安全,反而是一个陷阱。

  让我告诉大家我怎样成为这种陷阱的受害者。

  话说某个星期六早上前往大巴窑,我从罗弄泉路进入布莱德岭路。曾经使用以上路段的驾车人士就会清楚这一路段的情形。在罗弄泉路的十字路口,有三条车道,一旦右转进入布莱德岭路,就合并成两条车道。这两条车道汇合的路段,也是来自中央快速公路的车辆进入布莱德岭路的汇合处。再向前大约15米,左边有个巴士车站,就在巴士车站前,这两条车道又再次合并成一条车道,才能真正进入布莱德岭路。

  那天,我从罗弄泉路进入布莱德岭,车子不是很多,车速不快。我有三十几年的驾驶经验,一向也奉公守法,因此,我以合理的车速前进,但是,就在巴士车站前,我感觉左边的车子突然向我靠过来,我很自然地看一下右边车道,发现没有车辆从布莱德地下隧道驶出来,就以一种本能的反应将驾驶盘向右一转,以免被该辆车子撞到。后来,我发现原来有一辆巴士不顾车道上有其他车辆,强硬地从车站驶出来,在我左边车道上的车子为了避开巴士,只好向右边的车道靠过来。对于公路使用者来说,这种情况是司空见惯的,但是,很不幸的是,这个路段上画着双白线。当我被逼进入右边的车道时,刚好还在画着双白线的路段。更不幸的是,当时有两位交通警察站在车站后的天桥上,看到我从双白线的路段“割”出去。我当时以为这两位交警老爷站在天桥上,对整个过程一定看得一清二楚,应该会以专业的知识,判断我是逼不得已才从双白线的路段“割”出去。但是,没想到几天后,我收到陆交局寄来的传单,说我触犯交通法令,危险驾驶,罚款$130,还被扣4分。

  我曾写信向陆交局解释当时的处境,还拍下该路段的情形,希望当局接受我是基于不得已的处境,及时做出适当的反应,而取消这个传单。我太天真了,当局回信表示不接受我的解释,还口口声声以公路交通安全为理由,依旧判我不顾交通安全,危险驾驶。

  我不明白,难道面对当时的情形,我还是必须任由旁边的车辆向我撞过来,任由一起交通意外的发生?这就是我们政府所要的“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吗?我想知道交通警察在发传单时,是不是完全不必考虑驾车人士的处境,“盲目”地发传单?我想请陆交局的专业人士告诉我,在当时的处境,我要怎样做,才是最正确,也最安全的?

  Phua kian chai

《联合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