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6/97
台商今后投资香港须报告备案
(台北讯)由台湾经济部研订的“赴港澳投资与技术合作审查处
理办法”,将自七月一日起公告实施。未来赴港投资将视为对外投资
,采取向有关部门报告备案和发放许可证的并行制度。
据《中国时报》昨天报道,有关赴港投资的顶限金额,则采取弹
性作法,以保留港澳时局的紧急应变空间。
根据台湾经济部内部在针对赴港投资的顶限金额所达成弹性共识
是:在香港自由经济体制维持50年不变的原则下,同意暂依据央行所
订的结汇顶限规定:即个人汇出款金额在500万美元以下、公司法人
在5000万美元以下者,得采自由汇出,事后报备方式进行。但一旦香
港生变,则不排除紧缩或从严限制。
经济部官员指出,由于香港官员曾在亚太经合论坛(APEC)会外
与台湾的经济部长王志刚咨商时,当面指出,台湾的港澳条例中有关
限制陆资的做法,已对香港造成歧视。因此为避免破坏九七回归后的
港台关系,以及影响即将在下月进行的港台加入国际贸易组织(WTO
)协商,经济部内部经协商后,为避免扩大九七后的港台关系间隙,
顶限金额则依据央行目前所订的标准。
香港与深圳海关不可能合而为一
● 吴丽英 北京报道
作为中国大陆最南的窗口,又是与香港毗邻的一个城市,深圳在
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后,是否会并关呢?
在近一两年,据报道,深圳市当局也曾向中央提呈一个与香港连
接的方案,其中 建议两地间海关手续简化,以及港币在深圳市通用
。
中国外经贸部台港澳司司长王文德在接受记者访问时,否定了香
港与深圳两地海关合而为一的可能性。
他说,根据中国中央对香港实行“一国两制”的方针,97后,香
港是单独关税区,在通商方面,与中国大陆是中国国家主体与香港单
独关税区的关系,货物方面,仍旧按照进出口贸易进行管理,不对香
港进行单独的税制,换言之,97之后,两地的海关仍会继续存在,履
行各自的职责,不存在并关的问题,不过,两地海关将会加强合作,
以利于人员和货物的交流与交往。
香港与大陆经贸
互惠互利密不可分
香港与中国大陆间的经贸关系历来密切,尤其是中国实行改革开
放政策后,两地的经贸关系更进入高速发展的新阶段,以王文德的话
来形容,香港与中国大陆在经贸上目前是一种“互惠互利、共存共荣
、唇齿相依、密不可分的关系”。
在贸易上,多年来,香港与大陆一直是互惠的最重要贸易伙伴。
王文德说,中国海关的统计显示,1996年,中国大陆与香港的进出口
贸易总额是407亿美元,其中 大陆对香港出口329亿美元,进口总额
78亿美元,目前,香港是中国大陆 最大的出口市场。
在吸引投资方面,香港一直是中国大陆外资的首要来源地,外经
贸部统计,自79年至96年的18年间,中国大陆吸引香港投资项目累积
达16万余个,协议港资总金额为2600亿美元,港商直接投资的实际到
位金额达993亿美元,占全国吸引外资实际到资的60%。
王文德强调,香港一直是经济合作的重要伙伴。96年,中国大陆
工厂在香港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涉及资金合同达1700份,
合同金额为21亿美元,营业额是18亿美元。在96年底,中国大陆在香
港的劳务人数2万9000余人。
他说,香港回归后,中国在香港将按照下列原则来维持与香港的
经贸关系:
一,在“一国两制”方针下,严格按照基本法确立97后两的经贸
关系的基本框架,保证香港继续实行原有的经贸制度和行使经贸事务
的自主权。
香港行政区将保持现行的体制和自由港的地位,继续实行自由贸
易政策,保证货物、无形资产和资本的流动自由,在经贸领域享有高
度自治的行政管理权,执行、制定和实施经贸法律、政策和行政措施
。
二,继续依照国际经贸规则来处理两地经贸关系。两地的经贸关
系性质是中国国家主体与其单独关税区间的经贸关系,视作对外经贸
关系处理,两地经贸往来基本上遵守国际经贸的规则和惯例。
香港与中国大陆
经贸关系七原则
具体处理香港与中国大陆两地经贸关系的七大原则是:
一、中央政府对内地企业实施的经贸法律、法规、政策及管理措
施,都不适用于香港特区内的企业;
二、香港与内地的贸易视同进出口贸易,两地依照现行的进出口
贸易的制度和规则进行管理。
三、内地继续进行统一的关税制度,不对香港另行设立特殊的关
税,包括税种、税务和税率等。
四、香港特区政府按照特区制定的有关法规,自行确定并负责执
行特区内的贸易管制,包括继续的实行单独的灌输制度、分配出口配
额、签发产地证等。
五、香港企业、社团及个人到中国大陆投资,包括按照香港法律
程序在香港成立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企业,通过香港到内地投资,一
律继续享有外商待遇,并按照外商投资进行管理,保持现行政策不变
。
六、对于两地企业间经济合作纠纷的仲裁,参照国际惯例办理,
当使用中国仲裁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时,是用其中涉外仲裁的条款和规
定。
七、在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按照基本法的规定,香港仍
将保持单独关税区地位,以中国香港名誉单独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
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经贸关系。
香港参与国际多边和双边经贸合作的自主权有充分保障,在国际
最大的多边经贸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中,香港特区可以中国香港的名
誉,继续作为其成员,独立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中国人民银行将遵循五原则
(北京中新电)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香港回归前夕再次保
证,香港回归后,中国人民银行将不干预香港金融市场的运作,必要
时可应香港金管局的要求对香港的货币稳定提供配合与支持。
戴相龙重审了中国人民银行在香港回归后处理两地金融关系将遵
循五条主要原则:
一是人民币和港币分别作为内地与香港的法定货币,分别在内地
与香港流通。港币在内地视同外币,人民币在香港也视同外币。
二是两地实行不同的货币制度。香港回归后,保持单独的货币发
行和管理制度。港币自由兑换,不实行外汇管制。中国人民银行支持
香港实行联系汇率制度;人民币实行经常项目下可兑换,国家外汇管
理局依法对外汇进行管理。
三是两地金融管理部门保持相对独立的关系,并将保持和扩大合
作关系。香港金管局对特区政府负责;中国人民银行不会取代香港金
管局的地位,也不会在香港设立分行。
四是特区政府将继续按照国际惯例负责对香港金融机构,包括内
地在港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两地金融机构互设时,将视同外资金融
机构进行审批和管理。香港金融机构在内地继续享受等同外资金融机
构的各种优惠,内地金融机构在港不享受任何特权,必须遵守当地法
律法规,并接受香港金融管理局同一标准的监管。
五是所有两地间的金融事务完全按照国际金融惯例进行。两地银
行和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将继续作为对外的债权债务处理。内地
企业到香港证券市场上市,视同在海外上市,必须遵守香港的法律规
定。
中资增长对港有利
(香港新华电)港府财政司曾荫权昨天在这里表示,中国内地在
香港投资的增加,对香港有鼓励作用,有利于香港经济的发展。
这位未来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局局长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的
新闻简报会上说,香港回归后,随着香港与内地经济联系的日益密切
,中资进入香港的机会将更多,这不仅不会对香港经济产生任何负面
影响,相反只会推动香港的发展。
他表示欢迎更多的内地公司来港上市,或建立分支机构。他强调
,内地公司来港发展,应与其他来港投资者一样,应遵守香港的法律
和规定。
曾荫权高度赞扬中国内地经济蓬勃发展的良好趋势。他认为,内
地经济增长的速度高于香港,这将使两地的差距不断缩小,而合作的
机会将不断增多,领域将更加广阔。
曾荫权对香港的未来充满信心。他预计今年香港经济增长率将达
5.5%,而第一季度的经济增长已达6%。不仅如此,香港的银行业、保
险业和股票市场的发展都会高于平均经济增长水平。因此,他说:“
1997年和1998年将是好年头。”
他认为,基本法有关维护香港经济独立性的规定,为香港未来经
济保持持久繁荣稳定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为确保香港光明的未来
,应该保持其成功、开放的工商制度,低关税和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未来的特区政府将继续支持私有经济的发展,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
育注入资金。
回归为港带来无限商机
(香港新华电)香港贸易发展局主席冯国经说,香港回归祖国必
将加强香港与中国内地以及以香港为业务基地的全球贸易伙伴的关系
,从而为香港带来无限商机。
他说:“十多年前,中国内地的改革开放是一个契机,现在香港
回归又是一个新的契机。”
冯国经日前对记者说,香港服务业(第三产业)十分发达,作为
一大优势产业,可以加强与内地的合作。如在产品设计与包装、基建
设计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合作潜力。在商业推广等方面,可以利用贸发
局的世界客户网络,帮助内地工业走向国际市场尽一份力; 还可以在
产品推介、拓展市场、加强服务等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他说,香港作为亚洲第一大服务中心,服务业(第三产业)占香
港本地生产总值的比例、服务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例,均已达
80%以上。贸发局最近宣布,将动用4000万港元,巩固香港作为亚洲
地区服务中心的地位。
香港是全球第四大对外投资来源地,去年对外直接投资总额为
250亿美元,因此,冯国经表示:今后将介绍组织更多投资者赴内地
投资。
他预计港资在内地设厂将继续呈不断扩大之势。
冯国经表示,香港与内地经贸关系互惠互利,香港每年近4000亿
美元的贸易总额中,两地贸易额占三分之一强。“内地好,香港就好
”已成共识。
他说:“香港回归祖国后,贸发局的法定地位不会改变,仍是专
责对外推广香港贸易的机构。若要说‘变’,只是与内地联系越来越
密切,发挥‘桥梁’的作用越来越大。”
这位毕业于哈佛大学的商业经济学博士认为,尤其是东南亚与香
港的经贸关系,会因香港回归中国而加强。长期以来香港就是内地商
品输往东南亚的中介地,东南亚投资者则通过在香港设立地区总部,
达到进入香港以及内地市场的目的。因此,香港的中介地位会显得更
加重要。
香港贸发局于1966年成立,主要致力于拓展香港对外贸易、促进
香港与世界各地的贸易发展,并为香港厂商、贸易商及服务业者拓展
国际市场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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