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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萃
印尼全国警察总长: 阿布峇卡实际上已丧失印尼公民权
联合早报
(2002-11-07)
● 钟天祥(雅加达特派员) 印尼全国警察总长戴依·巴基亚周二向国会揭露,被列为恐怖嫌疑犯而遭扣留的回教激进派领袖阿布峇卡,实际上已经丧失印尼公民权。 《雅加达邮报》昨天报道,戴依指出,阿布峇卡在1985年至1999年的14年期间,自我放逐到马来西亚,由于他没有按法律要求在规定时间向雅加达大使馆报到,“技术上他已丧失公民权”。 按照印尼法律,任何在海外居住五年或以上的公民,必须向驻地大使馆报到,否则自动丧失印尼公民权。 昨天,全国警察部队副发言人帕拉斯迪奥在记者会上说,阿布峇卡在1985至1999年流亡马来西亚期间,从来没有向大使馆表示要保留其公民权。 “因此,其公民权面对可能被取消的厄运。” 警方自上月20日将阿布峇卡列为2000年圣诞节前夕一连串基督教堂爆炸攻击案的嫌犯后,便将他扣留。当局也指他在美加华蒂就任总统之前,曾密谋暗杀她。 帕拉斯迪奥说,调查工作不会因为阿布峇卡的公民权问题尚未明朗而受影响。 “不应该有问题,因为我们的刑事调查程序不会有国籍之分。任何人在印尼犯罪都会在这里被提控。” 70年代,当时的苏哈多政府指控阿布峇卡煽动民众排斥建国五大原则的建国意识形态,触犯了颠覆罪。阿布峇卡在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坐了四年牢。 1985年,他移居马来西亚,直到苏哈多下台,才回返印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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