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央收回死刑权 地方赶着处决
中国中央收回死刑权 地方赶着处决
(2006-12-29)
(联合早报网讯)明年元旦起,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为因应这一变革,最高法院最近有一个大的动作,就是要求各级法院在今年年底之前,将死刑案件清理完毕,造成一波年底处决潮。
法界人士说,按新规定不管是二○○七年一月一日后发生的死刑案件,还是此前未审理完毕的死刑案件,都应当由最高法院核准。在一刀切下,年底各级法院清理死刑案件,就是为最高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作准备。
大陆每年约有一万名死刑犯遭枪决或注射毒针,碰到「严打」之年的「秋审秋决」死刑犯更激增。今年底前,为了清理死刑犯。官方报导说,二十八日,陕西「杀人魔」邱兴华就被枪决。
大陆中央收回死刑决权主要是为了减少「冤假错案」。按照这一规定,明年一月一日起,过去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各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一律予以废止。
专家指出,中国每年判决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近万起,约为世界其他所有国家死刑案件总和的五倍。若死刑覆核权收回中央,预计死刑案例将迅速减少三○%。
中国死刑案件存在「冤假错案」的根本原因在于,省级法院在人力、物力及财源方面受制于省级党委、政府,致使司法独立性难以确保。加上大陆人权不彰,常发生「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最多几年」怪事。
二○○五年,湖北人佘祥林因「杀妻」被判两个死刑,虽然该案疑点重重,但他在坐牢十一年后才遭释放。原因不是司法还他清白,而是其妻在被「杀害」十一年后突然现身。
同样在去年,比起佘祥林平反还拿到国赔,湖南农民滕兴善可说死不瞑目。滕因「故意杀人分屍」被判死刑。尽管被带到刑场前,他还大呼冤枉,但仍旧被枪毙。没想到,两年后那位被「碎屍的死者」竟然回到家中。
最高人民法院发言人昨天表示,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的目的在于「少杀、慎杀」、「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
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昨天指出,今后虽然统一死刑适用标准,但对那些罪行严重,罪证确实充分者,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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