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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影苹果被禁 制片商不满状告广电总局
中国电影苹果被禁 制片商不满状告广电总局
(台湾)
(2008-04-02)
(联合早报网讯)「美国之音」报道,中国电影「苹果」通过审查后又被禁,制片商决定控告做出处罚决定的中国国家广电总局。这是首次有业者状告中国电影主管部门。
由李玉导演,范冰冰、佟大为主演的「苹果」,讲述打工妹刘苹果被老板性侵后所发生的故事。影片中有一些裸露和性爱镜头。
电影上映后,至今票房尚可。制片方估计,影片最终可收回成本并略有盈利。
不过,影片上映将近一个月后,中国广电总局却在官方网站上对该片发布禁令。
广电总局指责制片方违规制作色情片段,并在网路上传播,还将未经审查通过的电影版本赴柏林电影节参赛,在影片发行放映中进行不健康、不正当的广告宣传。
官方对「苹果」的处罚措施包括:吊销该片的公开放映许可证,停止该片在影院发行、放映;取消北京劳雷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两年内摄制电影的资格;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方励两年内不得从事相关电影业务。
方励表示不服,三月十二日委托律师,向北京中级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状告广电总局,要求撤销对「苹果」的处罚,并恢复放映。
他认为,广电总局的处罚违规,他和公司至今未收到正式的书面通知和处罚文书。
方励说,网路上传播「苹果」的「未删节版」内容是非法盗版所致,用未经审查的版本参加柏林电影节是因时间仓促不得已而为之;至于「在影片发行放映中进行不健康、不正当的广告宣传」,他说,发行和宣传工作由另外一家公司负责,劳雷影视公司不应为此负责。
报道引述北京电影学院教授崔卫平表示,无论是「苹果」在放映中被叫停、还是「色戒」放映后主要演员汤唯遭到封杀,都是「追毙」现象。
他说,「『追毙』的话,就应该来自于电影局之外的力量才说『追毙』它。」中国审查制度背后还有审查制度,还有更高的审查者,而这个更高的的权威未必懂得电影,也不认可或尊敬电影制度。
据统计,去年中国电影产量四百多部,电视剧产量超过一万四千集。分析人士认为,中国僵硬的审查制度束缚电影制作者的创造力和积极性。
中国至今仍欠缺电影分级制度。但当局认为不好的影片就会删剪修改,甚至禁播。中国广电总局最近公布的电影审查标准多达十九条。
报道说,方励递交起诉书至今,北京中级法院仍未作出正式回覆。方励的委托律师浦志强说,「法官的解释是,今年是奥运年,比较敏感,所以徵求多方意见倾向于可能不给立案,现在还没有定。」
据估计,「苹果」被禁后,制片方将损失约人民币三百万元。
中国媒体引述方励说,如果再得不到法院回覆,他将向高级法院起诉,「一定要讨个说法」,以推动中国电影制度更雇翩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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