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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承认iPod概念来自30年前发明
苹果承认iPod概念来自30年前发明
(香港)
(2008-09-08)
(联合早报网讯)香港明报报道,iPod在全球热卖,令苹果公司收入大增。但苹果法庭文件承认,iPod概念其实是来自一名英国男子30年前的发明,这名15岁便辍学的“iPod之父”,迄今却一贫如洗。
英汉发明 无力集资失专利权
现年52岁的克雷默(Kane Kramer),在1979年23岁时发明了“IXI”,即iPod概念前身,它可将3.5分钟长的音乐储存在一块晶片上。当年的草图显示,一个如信用卡大小的机器上,有一长方形屏幕和一个可供选择音乐曲目的菜单按钮,跟如今的iPod非常相似。
克雷默申请了全球专利,成立公司发展技术。但随1988年董事会分裂,克雷默无力集资6万镑(83万港元)继续持有专利权,这项技术变成了公共财产。
不过,一宗官司令克雷默的“iPod之父”身分得以广为人知。去年,Burst.com公司控告苹果,声称自己是iPod的专利持有者,要求分享苹果iPod收益。苹果于是找到克雷默,请他作证。
克雷默说:“收到苹果电话时,我正在粉刷墙壁,对方跟我说是苹果法律代表,我还以为是朋友的恶作剧。后来知道这是真的,简直难以置信。”苹果邀请克雷默赴加州作证。克雷默提供的专利纪录文件和草图,成为苹果有力证据,最终促成两公司庭外和解。克雷默说:“坦白说,我那改变整个音乐工业、取得空前成功的技术概念最终为世人所知,我非常开心!”
自2001年苹果推出iPod以来,已累积售出1.63亿部,平均每分钟全球就售出100部,单是去年圣诞期间,iPod就为苹果带来约758亿港元收益。然而身为“iPod之父”的克雷默却未从中捞到一分钱。去年他被迫结束家具设计生意并卖屋套现,和妻子及3个孩子租屋居住。
现一贫如洗 苹果未分收益
克雷默正和苹果协商,希望可获得相应物质补偿,但到目前为止,他只收到苹果为法庭作证一事向他支付的谘询费。克雷默说﹕“我甚至没钱为自己买一部iPod,苹果倒是曾经送给我一部,但只用了8个月就坏了。”克雷默目前正研究一项名叫“Monicall”的发明,声称比iPod功能更多,可记录电话内容,将音频文件30秒内通过网络电邮传送出去,有助提高商业交易速度。
星期日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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