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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议员涉奸醉妇 180万掩口
台议员涉奸醉妇 180万掩口
(香港)
(2008-10-12)
(联合早报网讯)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台湾政坛再传性丑闻,国民党籍的新竹县议员陈荣灿,涉嫌趁吕姓有夫之妇酒醉无力反抗之际实施强奸,事后支付一百八十万元新台币掩口费。吕妇向警方报案后,陈荣灿前天表示,他是遭人设局诈财,也已向警方报案。
「他大腿上有一颗痣!我能指认,他敢反驳吗?」四十二岁的吕妇前天在丈夫陪同下,向媒体控诉被强奸经过,她说,「被性侵还被指是被告」,令她非常气愤。
据吕妇表示,上月十三日晚,透过徐姓女友人介绍,吕首次与五十二岁的陈荣灿见面,陈随即邀请二女到陈的大哥家中聚餐,席间吕与徐女双双喝醉,由陈荣灿开车送二女回徐女住处。
陈荣灿在徐女家中客厅就对吕妇上下其手,当时吕将陈推开,要求载她回家,但因醉酒昏睡了,深夜醒来时,吕发现自己竟是躺在陈荣灿家上,当时陈全身赤裸压在她身上泄慾,她并看到陈的大腿上有一颗突出的痣,但因醉酒头痛,又昏睡过去。
吕妇因对方身分犹豫多日,直至上月十九日向警方报案,吕的丈夫因此得知事件后,于次日约陈荣灿谈判,陈认错表示「对不起,我喝醉了」,并下跪陪罪。最后双方商议赔偿,陈荣灿于上月二十二日将一百八十万元汇入徐女帐户,由徐女转交吕妇。
据悉,吕的儿子在谈判期间因不忍妈妈被强奸,曾冲上前痛殴陈荣灿,徐女也乘机赏了陈两个耳光。
这宗丑闻曝光后,陈荣灿前天发表书面声明表示,当天是在暴力威逼下才下跪道歉赔钱,陈还称事件是他遭人设局诈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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