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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001)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昨天说,自去年底开展“追逃专项”行动以来,已有近300名在逃的重大贪污贿赂犯罪嫌犯落网。 韩杼滨昨天向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透露以上数字。 该项追捕贪污逃犯的行动是由高检、公安部共同组织进行的。 韩杼滨说,去年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4万5113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7亿多元人民币(约10亿新元)。 据介绍,去年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受贿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案件1万8086件,其中100万元人民币的“特大”案件1335件;因职务犯罪被立案侦查的县级或处级干部2680人,厅级或局级干部184人,省部级以上干部7人。 在办理受贿犯罪大案的同时,也查处行贿案件1367件,比上年增加28%。 韩杼滨说,去年各级检察机关对那些“跑官”、“要官”、“买官”或为谋取非法利益向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的,以及行贿数额巨大,多次行贿或向多人行贿的,依法立案侦察;对通过行贿打通“关节”,进行走私和骗税等犯罪活动的,按触犯的数个罪名予以起诉。 另一方面,去年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共7930件,比上年增加45%,其中属于刑法新立罪名的“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放纵走私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等案件3360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1793件。 韩杼滨也说,检察机关查办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犯罪案件,去年立案4626件。 《联合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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