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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5)
和平的战争法?
中国共产党讲究“辩证统一”,在与“台独敌人”斗争了20多年后,终于在和战的辩证之中统一出《反分裂国家法》。 从大陆官方释放的资讯判断,北京已经与美国就反分裂法取得默契,而这个默契必然根基于法律的和平精神。 不但胡锦涛的谈话通篇充满“和平”两字,官方发言人也尽量突出“和平”的成分,除了强调法律的对象是台独势力,而非“广大台湾同胞”,胡锦涛“平等协商”的说法以及反分裂法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冠称,都让外界对北京如何看待“中华民国”这个台湾内部“最大公约数”的事实存在,有了想像的空间。 两岸的和平现状不但符合北京与台北的利益,也能够得到国际社会的支持,因此撇开两岸就反分裂法所展开的宣传战观察,没有理由怀疑北京希望通过立法保障和平现状的意图。 当然,从辩证法强调“矛盾的统一”出发,和平的保障必然要取决于战争的准备与决心。由此观之,《反分裂国家法》就好比北京将一把上了膛的手枪交给台北,扣不扣扳机则完全由台湾人民决定。 台湾民众在去年底的立法院选举作出了明智的选择,迫使陈水扁停止冒险躁进,逐步回到理性的中间路线,间接促成“扁宋会”的召开,不但减缓内部蓝绿恶斗的气氛,也消除两岸统独争议的紧张,让维持现状的主张重新成为主流民意的代表。 在反分裂法的酝酿过程中,台湾民众对武力统一的不安是可以理解的,但正因为和平是两岸共同的愿望,一旦法律内容的和平精神获得确认,反而可能真的对台海的和平稳定有积极正面的影响。 毕竟,从过去的经验来看,台湾人民不会傻到去扣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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