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09)

人大代表提议
清明等传统节日应为法定节假日

  (北京综合讯)北京、江苏和香港的全国人大代表将提交议案,建议全国人大立法增加除夕、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节为中国法定节日和假日。

  《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北京全国人大代表纪宝成说,在中国假日中,只有春节反映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特色,其他的传统节日,虽然民间有所保留,但并未被规定为官方法定节日。

  他指出,中国法定假日偏少,只有10天,所以还有增加法定假日的余地。因此建议将除夕、清明、端午、中秋节定为法定节日和假日,每个节日放假一天,将元宵节和重阳节定为法定节日,但可不放假。

  他说,由于重视程度不够,一些传统节日已经有逐步走向衰落的迹象。但是,很多城市青年和商家开始引进西方的节日,如圣诞节、情人节等。

  江苏代表周耀庭也建议,把七夕等传统节日定为法定假日。

  百余名香港特区全国政协委员也在一份提案中建议,增加传统节日假期。

  提案指出,清明扫墓祭祖,中秋合家团圆,端午悼念爱国先人,重阳登高敬老,这些传统节日,在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方面已经发挥并继续发挥着作用,这是有目共睹的。

  在香港,这四个节日当天或翌日已都是法定假日。

  提案发起人之一的《文汇报》社长张国良说,中国国力蒸蒸日上,但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仍需加强。


>>> 2003年两会专题

读者反馈 | 封面 | 新加坡 | 国际/中港台/东南亚 | 财经
体育 | IT | 社论/言论/天下事 | 副刊

新加坡报业控股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