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03-13)
人大副委员长盛华仁: 中央可在香港颁布紧急状态
(北京讯)中国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盛华仁昨天强硬表示,中央对香港政改有最终决定权,一旦香港出现动乱,中央可在香港颁布紧急状态。 据路透社报道,盛华仁在基本法颁布14周年座谈会上作上述表示。 香港明报网的即时新闻也报道,盛华仁表示,香港涉及主权及安全的问题,北京绝不会撒手不管;香港虽然实行高度自治,但必须维护中央的权威,国家不能容许极少数人在特区进行针对中央政府及分裂国家的活动。他强调,一旦香港出现不能控制的、危及安全及国家统一的动乱,人大常委会有权在香港颁布紧急状态令,在香港实行全国性法律。 而据新华社报道,关于目前香港社会围绕政制发展问题开展的讨论,盛华仁指出,胡锦涛去年12月3日在会见来京述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时,明确表示了中央对香港政治体制发展的高度关注和原则立场。 他指出,香港特区的政治体制是由基本法规定的。修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特区政治体制中的重大问题,关系到“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贯彻实施,关系到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关系到香港社会各阶层、各界别、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到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香港特区的政治体制必须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从香港的实际情况出发,循序渐进地发展。 他说,贯彻落实基本法,要求坚持一个国家,保障国家主权。认同“一国两制”必须首先认同“一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同国家的主体是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他说,没有“一个国家”就不可能有“两种制度”。“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国家的主体坚持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在这个前提下,特别行政区继续保持原资本主义制度。 他指出,特别行政区是祖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它根据中央的授权实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是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中央政府不干预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但这并不等于中央对事关国家主权和安全的重大问题撒手不管。 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必须与切实维护中央的权威和国家的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决不允许极少数人在特别行政区进行针对中央政府和分裂国家的活动。 这次在人民大会堂香港厅举行的座谈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联合举办。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国务委员唐家璇,全国政协副主席廖晖、刘延东,部分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当年参加基本法起草的人士、法律专家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