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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2000)
马油站业者被警告不准大量售出桶装柴油
(新山讯)马来西亚国内贸易及消费局柔佛州执法组再次警告,油站业者不准大量出售桶装柴油给消费者。 该局执法组主任阿利雅斯说,作为工业用途的柴油,应直接向汽油批发商购买,而不是到油站采购。 《星洲日报》昨天引述阿利雅斯的话说,油站是车主添加汽油的地方,所以买油的消费者应该是用交通工具来装油,而不是用桶。 他指出,如果当局发现油站业者把柴油卖给用桶装油的消费者,将提控有关业者。初犯的业者一旦罪名成立,将被罚款马币1万5000元(约6900新元),重犯者将被吊销执照。 另一方面,阿利雅斯指出,柔佛州的汽油供应充足,车主可以依照汽车的汽油容量来添油。 针对新加坡车主到当地添油的问题,他说,新加坡政府严格规定该国汽车在离境时,油箱必须装有四分之三缸的汽油。 因此,他说,就算他们到当地添油,所需份量也有限。 《联合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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