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
肯定并褒奖华文教师对中华语文与文化教育所作出的贡献。
推荐方式:
校长、教师、家长和学生踊跃推选心目中的模范华文教师。有意推荐者,除了可以采用报章上所刊登的表格外,也可向学校教务处索取或从早报网www.zaobao.com下载,复印本亦同样有效。推荐者必须以书面形式(中英文书写,以500字为限)。将所推荐的教师在2006年内的模范事迹填写在表格上,并于2007年2月15日前送达或寄交主办当局。
资格:
所有中、小学、高中或初院华文教师均可受推荐(曾经荣获全国模范华文教师奖的老师除外)。受推荐的老师必须激发学生对中华语文与文化的兴趣。并且提供创新的教学法或课外活动提高教学效益。此外,还具有献身精神,关心及了解学生以及深受学生、家长和同事们的爱戴。
奖励:
模范华文教师可获得奖杯一座,现金500元及参加特别组织的中国教育考察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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