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1-12-17)
大选58名参选人 已呈报竞选开销
在11月3日大选时参加角逐的58名参选人,已向选举官呈报他们的竞选开销。 星期五发表的政府宪报宣布,这些参选人已根据国会选举法令第75条的规定,从11月12日起陆续通过他们的竞选代理人向选举官呈报他们的竞选开销。 从即日起,公众可在六个月内,在办公时间到布连拾连路11号(Prinsep Link)选举局的选举官办事处查阅。 与此同时,选举官已把大选当天未投票的九个有竞选的单选区和四个集选区的选民名单交给选举注册官。公众即日起,可在办公时间内,到以上地址或任何民众俱乐部或联络所查阅。 各政党或无党派参选人的竞选开销,主要是印制竞选宣传海报、传单和举行竞选群众大会的费用。在选情激烈的选区,参选人的竞选开销一般都比其他选区来得高。 在有反对党参选人角逐的选区竞选的29名人民行动党参选人的竞选开销,总共达100万元。 以各区参选人的竞选开销比较,行动党的裕廊集选区参选人的开销是集选区当中最高的,费用达23万3000元或相当于每名选民2元。后港区的行动党候选人刘锡明的竞选开销,则是每名选民平均2.25元。 《联合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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