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1-28)

针对赔偿起诉 徐顺全将进行答辩

● 蔡添成 黄绮芳

  新加坡民主党秘书长徐顺全博士已向高庭表明,他将针对吴作栋总理和李光耀资政所提出的名誉损失赔偿起诉,进行答辩。

  据知,徐顺全是于前天在规定期限内,向高庭表示他要针对赔偿额问题进行答辩。因此他没有表明愿意就诽谤吴总理和李资政所造成的名誉损失,给予多少赔偿。

  根据法律程序,徐顺全将有14天的时间,申请在法庭上就名誉损失赔偿额作出答辩。

  吴总理和李资政的代表律师是在上星期一入禀高庭,起诉徐顺全未就他在大选期间所作的诽谤,导致他们蒙受严重名誉损失一事,提出具体的赔偿额或作出赔偿。

  根据他们的代表律师所发出的起诉状,徐顺全必须在起诉状发出后的八天内,向高庭表明是否要进行答辩。否则诉方可以在不通知他的情况下,要求高庭对赔偿额作出判决。

  前天是起诉状中所规定的截止日期。本报在获悉徐顺全已及时向高庭作出答复后曾尝试联络他,但是没有得到回音。

  徐顺全上个月在大选竞选期间,因毫无根据地公开质疑吴总理和李资政两人,为何在借出170亿元给印尼前总统苏哈多之后,却没有说出这笔钱的下落,影射他们行为不诚实,因而对他们造成诽谤。

  吴总理和李资政在本月3日的大选投票日之前几天,通过代表律师发出索偿律师信给徐顺全,限定他在投票日之前正式道歉和提出赔偿。

  徐顺全后来按索偿律师信上的要求,在指定限期内公开在民主党举行的竞选群众大会上读出由吴总理和李资政的代表律师所拟定的道歉声明,并且在英文《海峡时报》和《今日报》上刊登道歉启事。不过,由于他并没有在限期内就他所承认的诽谤行为,正式向吴总理和李资政提出赔偿数额,他们的代表律师于是决定采取法律行动,要他根据高庭的判决作出赔偿,以及支付堂费等法律费用。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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