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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国会简介政府与政治 新加坡是一个实行国会民主制的共和国。新加坡宪法明文规定,国家体制由行政、立法、司法组成。总统是国家元首。总理是负责政府行政的内阁的首长。总统从国会议员中,委出总理与内阁部长。 内阁 内阁是以总理为首,总理是受到大多数国会议员信任的国会议员。总统在总理建议下,委任部长。内阁负责制定所有政府政策以及国家的日常事务。它是以集体方式向国会负责,内阁包括总理、副总理,以及主管交通与资讯、社会发展与体育、国防、教育、环境、财政、外交、卫生、内政、新闻与艺术、律政、人力、国家发展、贸易与工业等部的部长。 国会 新加坡国会是单院制。目前的第10任国会,是在2001年11月3日举行大选后,由82名民选议员,9名官委议员,1名非选区议员组成。在民选议员之中,9名来自单选区,其他73名分别来自15个集选区。在那次大选中,82名人民行动党候选人当选,工人党与新加坡民主联盟党则各有一名候选人当选。 集选区与单选区 集选区保障了新加坡少数族群的代表权。竞选集选区议席的候选人必须以三人至六人组成一队。每一个集选区必须至少有一名属于少数族群的候选人,每一队之成员须属于同一政党,或同属独立人士。在上次大选,9个集选区至少得有一名马来成员,剩下的5个集选区至少得有一名印籍或其他少数族群的成员。 官委议员 国会包括官委议员的目的,是要反映独立和不偏不倚的意见。官委议员由总统根据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的推荐委任,任期为两年。 非选区议员 为了确保国会里面也有非属于政府成员党的政党代表,规定可以委任3名(或以6名为限)的非选区国会议员。非选区议员过后减为每有一名反对党候选人当选,就减少一名非选区议员。由于2001年举行的上次大选中,有两名反对党候选人当选,因此只有一名非选区国会议员。 内阁阵容 国会会议是由议长主持,如议长缺席,则由副议长主持。凡不担任部长,政务次长职的国会议员,或非国会议员但有资格竞选议员的人,都可以被选为议长或副议长。 国会选举 国会以5年为一任,但可以提前解散。大选必须在国会解散后的三个月内举行。要竞选成为国会议员的人,必须是新加坡公民,年龄不小过21岁,以及符合宪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所有年龄达21岁的公民都有权投票。投票是强制性的,是秘密的。 (资料取自《新加坡年鉴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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