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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1-23)
职总希望今年底推广可转移医药福利全国职工总会希望在今年底,连同政府与资方全面推广可转移的医药福利(Portable Medical Benefits)。如果无法克服推行的障碍,通过立法强制规定雇主同步实行这个制度的可能性非常高。 职总生产力兼优质生活促进署署长杨木光,昨天公布两个部门今年的目标。除了在工作场所推行各种健康活动,优质生活署将继续与人力部、卫生部、财政部及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探讨,如何在不影响公司成本的情况下,推行可转移医药福利。 所谓可转移医药福利,是指员工的医药福利将随着他的工作流动,确保雇主履行照顾员工的责任,保障他们享有基本的医药福利保障。 杨木光说,劳资方讨论这个课题已一年多,并取得共识,现在是理清实行细节,以及进一步推广概念,让雇员和雇主具体了解这个制度的优点和改变他们心态的时候。 “我们希望不论是在职,退休或求职的工人,都可获得最基本的医药保障。立法是比较有效和快速的方式。 “现在,经济进入比较激烈的变化期。经济转型,公司不断重组,影响了许多工人。工人如果被裁或离职,就无法享用原本的医药福利。 “所以,我们要提倡可转移的医药福利,让工人可享有一定的基本医药福利保障。可转移的医药福利是比较理想的制度,更适合现有的新经济体制,也能够给予工人更稳定和可靠的保障。” 杨木光指出,职总虽然未接到被裁员工投诉医药福利的个案,可是,许多被裁者的年纪都相当大,对这些员工来说,随着身体的老化,医药问题是最关切的问题。 “我们关注的是,现有的制度导致他们在最需要医药福利保障的时候,却失去这样的保障。另外,当年长员工求职时,雇主会考虑需承担更高的医药成本,进一步影响了员工受雇能力。” 他认为,现有制度的最大障碍和限制,是无论什么缘故得离职,特别是为了照顾家庭需求而离职的女性员工,都会丧失医药福利。 “我们有必要取消现有制度的限制。随着经济情况的变化,尽快实行这个制度是相当迫切的事情。这样,才能有效地保障工友,特别是女性和年长工友的福利。” 谈到改变工人的心态时,他指出,很多工人觉得目前所享有医药福利是很好的保障,“但我们必须让国人知道,这种保障已不是非常稳固。” 他也说,从雇主角度来看,他们当然比较担心成本是否增加。“我们会清楚向他们解释,这是不切实的忧虑,因为长远来看,成本一定会得到平衡,成本不会增加。” 劳资政探讨的细节包括:如果跟保险计划挂钩、年长和患病员工该有怎样的特别安排,以及每月进入医药保健户头的款项,应该占工资多少比重等。 杨木光以最近被裁的两百多名新传媒员工为例,这些员工因为采用有职总英康的保险制度制度,因此只要继续缴付保费,就算离开工作岗位,还是可获医药保障。 从前年起,政府决定推行可转移的医药福利,让公务员把他们每年所享有的门诊津贴的余额,转入公积金的医药储蓄户头中。 这笔门诊津贴的顶限是350元。公务员如果使用得越少,能存入医药储蓄户头中的数额相对地也就越多。据知,一些公司也推行了这个制度。 《联合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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