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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希望白礁主权案 六个月内作出裁决
马希望白礁主权案 六个月内作出裁决

(2007-11-26)

  (海牙综合讯)马来西亚希望荷兰海牙国际法院能够在六个月内,针对白礁(Pedra Branca)及附近中岩礁(Middle Rocks)和南礁(South Ledge)主权案作出裁决。

  马新社报道,首相外交顾问阿都卡迪昨天指出,针对马国和印尼之间的利吉丹岛(Ligitan)和西巴丹岛(Sipadan)主权案,国际法院也用六个月时间作出裁决。法院2002年裁决,这两个在东马沙巴岸外小岛的主权归马国。

  他对采访白礁主权案的马国记者说:“我们希望法院能够在同样的时限内作出裁决。”

  “我们祈祷马来西亚将赢得这宗官司。当然,其结果是由法院裁决,(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两国已经向法院表明将接受并遵守法院的裁决。”

  他呼吁马国人民耐心等候法院作出裁决,“在法院作出裁决之前,我们应该避免讲或做出任何足以影响16名法官裁决的事情。”

  阿都卡迪是白礁主权案马方代理。他说,马国代表团在口头陈词的表现出色,而且一切也按照原定计划进行。

  他指马国在国内外的官员利用15年的时间,为案件作出充足准备,包括研究工作。他补充:“我可以充满信心的说,该做的都已经做了。”

  新加坡和马来西亚针对白礁、中岩礁和南礁的主权归属问题,提交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法院仲裁一案,已在本月6日至23日开庭,目前聆审已经结束。国际法院对仲裁案的裁决,是以多数票决胜负,估计聆审团需要六至九个月时间研究,到了明年6月至9月才会有结果。

《联合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