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拿起指挥棒(节选)
李光耀谈新加坡的元老级部长
“我和我所领导的内阁部长们维持着朋友兼政治同僚的关系,长达三四十年。当中有好几个人是我在英国留学时就认识的,我们常常聚在一起讨论马来亚和新加坡的未来,之后大家回国,在工会和行动党里并肩争取群众的支持。对彼此、对共同奋斗的事业,我们信誓旦旦。
我们有坚定不移的政治信念,否则不可能冒险在同一个时候挑战英国人和共产分子,后来又向马来极端主义者宣战。我们早期在一起奋斗,常常好像就快被锐不可当的势力所消灭,那时候我们就建立了最强有力的联系,这种联系把我们紧紧扣在一起。政策上有歧见我们从不外扬,只在内阁中讨论,直到分歧化解并达成共识,我们才提出容易为人民所理解和接受的明确立场。一旦内阁做了决定,我们就努力贯彻到底。
我们知道彼此的优缺点,是一个搭配无间的组合。元老级部长如果对某件事情表示赞同,其余的内阁成员通常不会有异议。我和同僚们关系融洽,能够针对他们职责内的事务提意见而不至于引起不满。他们知道,到头来是我得站在选民面前,说服他们授权内阁连任,而我需要有能够叫选民信服的理由。
执掌政府和指挥交响乐团不无相似之处。少了贤能的班子,任何总理都成不了大事。指挥本人未必得是个出色的演奏家,却至少必须对主要乐器,如小提琴、大提琴以至法国号和长笛,有足够的认识,否则无从知道不同的乐器能奏出什么样的旋律来。我的作风是,委任最出色的人选掌管当时最重要的部门。除了独立初期防务吃紧以外,财政部一直在各个政府部门列居首位,而部长首选非吴庆瑞莫属。居次的人选受委掌管重要性次之的部门。我把我的期望告诉有关部长,然后放手让他们以自己的方式执行任务,遵循的是目标管理法。只要受委者足智多谋,碰到未能预见的新问题时懂得革新,这种管理法就能收取最大的成效。我只需要在政策问题上插手。
无论如何,我对各个部门的职务必须有足够的了解,碰到认为重要的课题——刚起步的航空公司、扩建机场、交通堵塞、分散种族聚居地、提高马来同胞的学业表现和法律纲纪等,便不时加以干预。有些干预行动举足轻重,若不是我进行干预,也许免不了要出乱子。毕竟政府行差踏错,责任最终须由总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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