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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
公司如有能力 应为职员提供灵活工作制
公司如果有经济能力,应该为有需要的职员提供灵活的工作时间
,让这些家长能够同时兼顾家庭与事业。
家庭委员会主席韩家骏受访时说,根据他的观察,一般人心目中
的“亲家庭”工作制度是拥有灵活的工作时间,原因是,他们可以有
更多时间照顾孩子或处理家务事。
他吁请雇主,职员要是提出灵活工作时间的要求,以方便照顾年
老的家长或生病的孩子,如果不影响公司运作,公司应该大方答应下
来。
此外,他也提醒职业家长,如果真有要求灵活工作时间的需要,
应大胆向公司提出,不要暗自承受家庭与事业的压力。
除了灵活工作时间外,公司不妨为职员提供部分时间制度,如每
星期选择性工作几天,让他们当好家长的同时,也能够对社会经济发
展作出贡献。
韩家骏说:“一些职业家长比较喜欢部分时间的工作。雇主也不
妨考虑提供晚班部分工作时间,这么一来,家长白天可以处理私事,
晚上才上班。”
此外,他也鼓励雇主每个月主办一次讲座或研讨会,灌输职员照
顾家庭的知识,让他们更好地教育孩子及照顾家庭。
他说:“如果能够的话,雇主应鼓励职员在家工作,不论是电脑
或裁缝工作,都可以带回家做。我认为,这种现象会越来越普遍。”
受访的职业家长都对“亲家庭”的工作制度表示欢迎。他们都希
望公司能采取5天工作制,或者提供灵活的工作时间。
蔡美娜(38岁,工程师)育有两名尚在求学的孩子,她对公司提
供的“亲家庭”的工作制表示满意。公司对她和同事都很体谅,在年
底的职员旅游,还资助职员家人部分的旅费。
不过,如果公司能够提供5天工作制,那她将有更长的时间陪伴
孩子。她说:“我可以和孩子有更长的相处时间,不必匆匆忙忙度过
一天半的周末。”
秘书梁妙婵(32岁)育有一名3岁孩子,她希望公司能提供灵活
时间,让家长有更多时间陪孩子。她甚至建议公司在两个月的产假后
,能够为刚生产的职员制定比较灵活的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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