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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00)
组屋可设科技起步公司
国会昨天三读通过的建屋与发展(修正)法案,解除了组屋只能
作为住家用途的条例,允许组屋居民在“科技企业家在家办公”的计
划下,在其组屋设立科技起步公司。
国家发展部长马宝山在法案二读时指出,为了鼓励科技企业家更
容易创业及降低创业成本,政府推出了“科技企业家在家办公”的计
划,允许科技企业家在政府组屋或私人住宅设立科技起步公司。
建屋局在1983年之前的租赁条例,禁止住户在没有得到同座组屋
住户的同意前,在住家进行商业活动。新的修正法案解除了这项限制
,使住户可以利用组屋作为注册公司的办公室。
马宝山说,虽然那些在“科技企业家在家办公”计划下的科技企
业家,允许在家设立公司,但是,国家科技局和建屋局将为这项计划
制定条例,确保他们不会因此干扰到邻居。
马宝山昨天也在国会上提到,新的修正法案也更方便了建屋局执
行公共住屋条例及政策,这包括允许建屋局对任何在出售、购买、抵
押或转让组屋时向该局提供假文件的屋主采取法律行动。
此外,建屋局也可向任何利用建屋局标志来误导他人的人士采取
行动,同时,新的修正法案也解除了建屋局在向违反该局法令者采取
法律行动前,必须获得检察官批准的限制。
詹时中(波东巴西)在法案二读时向部长建议扩大组屋的用途。
他说,如果当局允许扩大组屋作其他商业用途,它们将能用做非常具
有生产力的用途,我们的国家收入将提高许多。
他说:“如果这些组屋能获准转做为商业用途,只要原则上不会
造成干扰,例如香港及其他地方,人们可在家中制造塑胶花、装配手
表,从工厂拿零件来装配等等,我想可做许多用途,对新加坡的经济
会有帮助。”
针对詹时中的建议,马宝山的答复是:“如果你到组屋走一走,
就会看到一些家庭带工作回家做,例如缝衣或其他家庭作业等等,目
前已有人这么做,建屋局并没有禁止,只要并没有对邻居造成干扰就
行。但如果你的邻居发现你在组屋开设工厂,不论你的生产力有多高
,我们还是会制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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