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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7/00)
涉及非法移民三案件
● 林德祥
偷运人蛇出境车撞树
马国司机被判入狱
上周六偷运5名非法移民出境时,因慌张开车撞树而被捕的一名
马国汽车司机,本月24日在法庭被判坐牢18个月。他的那辆头被撞得
破烂的汽车,也被令充公。
被告阿末再尼,18岁,在新山当兼职保安员。他被控5项控状,
指他于本月22日凌晨1时10分,驾驶一辆马国注册的汽车进入兀兰关
卡准备离境时,在车后行李厢内暗藏5名非法移民,要偷运他们出境
,犯下唆使非法移民离境罪。
5非法移民坐牢或打鞭
他偷运的5名非法移民是泰国人,三男二女,有的是非法入境,
有的是居留逾期。两名女性分别被判坐牢1个月或坐牢两个月,加罚
款2000元或3000元;其中两名男性各坐牢1个月,鞭打4下。第三名男
性因被捕时受伤,目前在医院留医,尚未被控。
案情显示,这5名泰国男女在新加坡居留期间,因都无法找到工
作,决定返乡。但他们都没有有效旅行证件,正当离开,因此便各付
550元至600元给偷渡集团的代理人,安排离境。
被告受偷渡集团收买,充当偷渡工具。他的邻居“亚立”是集
团成员。“阿立”安排汽车给被告,叫被告开车偷载非法移民。被告
每偷运一名非法移民出境或入境,“阿立”便会付给他120零吉。
本月21日晚上11时15分,被告从新山开车入境后,依照“亚立
”指示,开到兀兰一间咖啡店与“亚立”见面。过后两人开车到一
个不明地点接载5名非法移民。在5名非法全部藏身在行李厢后,被告
开车朝兀兰关卡而去,“亚立”另行离开。
被告开车顺利通过移民检查站的检查后,看到前面有警员,一时
心慌,加速驶出关卡,冲向长堤,那知车子失控,撞上路边棕榈树。
过后,被告下车逃跑,行李厢里的5名非法移民也爬出车外,四下逃
散。
多名警员经过一番追逐,将被告与4名非法移民逮住。另一名非
法移民逃到长堤彼岸,被新山移民官员捉住,交回给新加坡警方。
要以10万洗脱窝藏罪
公司董事承认贿警罚2万5000元
一家建筑公司的董事经理昨日在法庭承认有意以10万元贿赂一名
查案警员,换取对方不要调查他涉及窝藏非法移民的事,结果犯下行
贿罪,被判罚款2万5000元。
被告柯荣福,51岁,是建筑公司Rejang Enterprise私人有限公
司的董事经理。他被控在今年3月15日在金文泰西第613座组屋,以10
万元贿赂东陵警署的苏马逊达拉警曹长,作为苏马逊达拉放弃调查他
所涉及窝藏6名非法移民案件的酬劳。
警方人员是在3月8日到罗弄比山乌当被告的公司突击检查时,逮
捕了6名泰国与缅甸人。经过调查,警方证实他们是非法移民,而被
告是他们的雇主,并让他们寄宿在宿舍里。两天后,被告被控上法庭
,面对窝藏6名非法移民的罪状。警方不准他保外,将他继续扣留以
作深入调查。
警方要被告供出他的兄弟柯荣坤的下落。被告表示不知情,不过
提议引导警方人员上柯荣坤的家找人。
3月15日中午12时,被告带着苏马逊达拉与两名警曹到金文泰西
第613座3楼柯荣坤的家找人,柯荣坤不在家。苏马逊达拉于是到附近
的608座组屋寻找。
苏马逊达拉带被告先登上警车,两名警曹在楼下向两名妇女打听
柯荣坤的下落,被告趁这个机会用马来话问苏马逊达拉,他的案件是
否可以和解。
苏马逊达拉反问被告是什么意思。被告于是请求苏马逊达拉放弃
调查他,他表示可以给10万元作为酬劳。
苏马逊达拉听后,明白被告要用钱贿赂他,于是警告被告。被告
立即道歉,不再出声。苏马逊达拉回到警署后,向上司报告,并在上
司指示下向贪污调查局报案。被告于是被贪污调查局调查和控告。
警方也控告被告窝藏非法移民,但控方昨日撤销这6项控状,要
求法官判被告无事释放,但不等于无罪。法官批准控方要求。
被告的代表律师叶耀森代为求情说,被告患了严重的肾脏病,曾
两次动肾脏移植手术。1994年1月第二次手术后,被告的肾脏不能正
常运作,并受到感染,导致小便失常,患糖尿病与高血压,需要洗肾
或作第三次移植手术。
律师说,今年3月8日被告被捕与被拘留期间,因没有受到适当的
医药照顾,又染上肺病。被告非常担心病情恶化,因此想贿赂查案警
官以求尽快获释,找专家治病。
他说,被告受警官警告后,知道自己犯错,立即道歉,并马上打
消贿赂念头。律师恳求法官考虑被告的严重病情和知错能改,给予只
罚款的轻判。(人名译音)
雇用8非法移民
承包商监18月鞭5下
又一名承包商,因在工地雇用非法移民为工人,触犯移民法令,
本月24日被判坐牢加鞭打。
被告黄瑞光,33岁,是个电器装置承包商。
他被控8项雇用8名非法移民为工人的控状。不过他否认有罪。
控方在案件提上法庭审讯时,以其中5项控状提控他,另3项押后
处理。案审结后,法官除了裁决被告罪名成立外,也赞同主控官提出
的法律条文规定,裁决被告雇用的非法移民超过6人,因此判被告共
坐牢18个月,加鞭打5下。
提控与押后处理的8项控状,指被告于去年6月至11月间,承包南
洋理工大学一处建筑工地的电器装置工程时,雇用了8名孟加拉非法
移民,触犯移民法令罪。
控方的证据显示,被告公司的工地监督彭邦吉于去年6月,到新
山招募8名原在那里工作的孟加拉人到新加坡工作,彭邦吉也借机会
向每名孟加拉人收取马币3000零吉,作为安排他们到新加坡工作的酬
劳。
去年6月5日,8名孟加拉人在安排下,先后乘电单车非法入境。
被告亲自到兀兰关卡附近接他们,然后用罗厘载他们到如切路安顿。
6月9日,8名孟加人被带到南洋理工大学工地,第二天开始就在
工地工作。被告发给他们每人一张工作准证,叫他们冒充准证上的身
分与名字。
雇用这8名非法移民为电线与导管的装置工人时,被告让他们住
在工地的集装箱宿舍,支付他们每人日薪15元。
就薪水问题争吵报案
揭发雇用非法移民事
一直到去年9月尾,被告不再支付薪水,导致工人怨声四起。11
月16日,工人与被告的一名管工就薪水问题争吵后,向警方报案,结
果揭发了被告雇用非法移民的事。
案件在审讯时,控方传召其中5名孟加拉非法移民供证,他们都
指被告是雇用他们的雇主。
被告答辩时说,他因工地缺少人手,曾雇用了4名孟加拉人为工
人。他在雇用时,都检查过他们的证件,证实他们都是合法入境与持
着有效的工作准证。
他雇用4名孟加拉人几个月后,因承包的工程大部分完工,就不
再雇用。但过后他并不知道这4名不再受雇的孟加拉人还留在工地的
宿舍里。
他说,警方于去年11月16日到工地突击时,他才知道那4名孟加
拉人并没有离去,还住在宿舍里,而且还带来另4名同乡同住。他因
此被控雇用这8名属非法移民的孟加拉人。
法官于昨日案件审结时,判被告罪名成立。
主控官要求判处被告坐牢与鞭打。他说,控方虽然提控被告5项
控状,但依据法律条文规定,法官可以根据审讯时的证据,把控方押
后处理的另3项指被告扉用3名非法移民的控状合在一起考虑,如此一
来,被告雇用的非法移民人数就超过6名,必须另被判处鞭打。
法官赞同主控官的说法,判被告罪成的5项控状,每项坐牢9个月
,加鞭打1下。其中两项的刑期分开执行,即共坐牢18个月,鞭打5下
。(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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