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13)

白皮书:反击!绝不能手软

(五)反击恐怖分子威胁

  虽然新加坡无法单独彻底消灭恐怖主义,它却能采取步骤来保护它的人民,使任何在新加坡活动的恐怖分子无法轻易逃避侦查。此外,回教祈祷团事件的教训,也使新加坡能更好的应付继续存在的威胁。

(A)加强保安措施

  2001年9月11日后,新加坡政府加强了国内各处的保安措施,使它成为难以攻击的硬目标。警察部队和新加坡武装部队加强保护重要设施和建筑物的安全措施,因为这些设施一旦遭破坏,将会导致人命伤亡,并削弱对新加坡的投资信心。这些设施包括樟宜机场、边境关卡、重要的政府和商业建筑物,以及石油和水供设施。警察部队和内部安全局也为提供保安服务机构和重要设施自聘的守卫提供特别训练,训练内容包括紧急应变程序和搜查炸弹和武器的技术。

  政府也加强新加坡的边境管制,这会给旅客带来不方便,但这些措施是有必要的,以防备外国恐怖分子以及可能协助他们的人入境。海关人员也在海陆空关口展开严格的检查。他们也配备了尽可能取得的最先进设备来加强他们执行任务的能力,并减少不方便。这些设备包括设置X光扫描仪器和金属品侦察门框。2001年10月,政府也对来自某些国家的外国人实行更严格的申请入境签证的申请条件。

  边境控制是应付当前恐怖活动威胁的最重要防线。政府已经宣布成立称为移民与海关局(Immigration & Checkpoint Agency)的新边境控制机关。移民与海关局将在2003年4月正式成立,把移民与登记局和关税及国产税局的移民和边境控制功能合并,由一个统一的机构指挥。这将能增强监控能力,以监督和控制出入新加坡的货运和旅客。

  政府也注意到,许多环球恐怖活动都获得洗黑钱活动的资助。因此,新加坡在2001年12月签署了国际取缔资助恐怖主义条约。国会在2002年7月通过了使国际取缔资助恐怖主义条约生效的立法步骤,把资助恐怖分子的举动列为犯罪行为。政府机构或政府以外的机构都作出新的安排,加强机构之间的资料交换和合作。虽然新加坡到目前还未在我们的金融系统里侦查出任何与恐怖分子有关的户头,但我们还会继续进行严格的检查。

  甚至在2001年9月以前,政府已注意到生化攻击和互联网袭击作为新的有效恐怖行动模式的出现。因此,政府已对这些新的威胁进行研究,以建立应付的能力。2002年11月,国会通过了战略性货品(控制)法案,管制战略性货品的流动,包括军火和可用来制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例如生化和核子武器的双用原料。政府也在研究新的方法,以保护新加坡的国家资讯科技基础设施,并制定新的计划来处理资讯传播紧急事故。

  政府了解它无法单独采取行动来保护新加坡免受恐怖主义攻击。卡伊达的国际活动能力和本区域极端回教组织的盘根错节网络,意味着各国必须紧密合作以消灭恐怖主义。本区域内外各情报和安全机构一向来都非常紧密合作,最近更把这方面的合作扩大。例如,新加坡允许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泰国、美国和澳洲的官员会见被拘留的回教祈祷团成员。新加坡的情报和安全机构将继续履行情报交换的承诺,并寻求扩大合作范围的管道,以保持领先恐怖分子的地位。

(B)监控恐怖主义

和极端主义思想的散播

  加强安全和情报并不足以解决问题。为了从更广大的层面解决问题,政府需要动员回教社群,和更多新加坡人的合作。

  和过去共产主义分子所采用的对外和毫不掩饰的招募程序不同,回教祈祷团是通过在回教社群范围里的内部程序招募成员。通过公开和合法的宗教活动,回教祈祷团头目寻找到可以招募为成员的人,并利用他们在宗教上的地位和知识,操控新招募到的成员。他们以渐进的手法把学生推向极端主义和回教祈祷团的隐秘世界。他们利用了回教社群对宗教师和学者传统上的信任和尊重,来达到这个目的。

  外国回教恐怖分子也利用回教徒之间的强烈宗教弟兄之情。这种情感通常超越民族渊源和国界,这更方便各个激进和极端组织的跨国合作。这些回教恐怖分子因此比以前的共产主义恐怖分子更具危险性。共产主义分子因为有民族意识和国家主义上的差别,在互相合作时面对困难。(比如,马来亚共产党人不会把生命托付给印尼或越南共产党人。)

  要着手解决像回教祈祷团这类组织的威胁,我们必须了解它们的特殊性质。内部安全局对回教祈祷团的调查揭示了以下的重要特征:

  a 回教祈祷团的回教模式和它深具暴力的圣战观念,源自有如阿布巴卡(Abu Bakar Bashir)、亚布基利尔(Abu Jibril)和汉巴里(Hambali)等外国宗教师;

  b 在他们加入回教祈祷团后,回教祈祷团的成员就会远离主流宗教活动,并不与人交往。他们之间会保持紧密的组织联系,以使他们的思想更单纯,并死心塌地的遵从外国宗教师的教导;

  c 他们有一套非常严格的保密准则,而重要成员也必须向回教祈祷团的总头目宣誓效忠;

  d 为避免受到侦查,他们的头目利用在马来西亚、印尼、棉兰老岛和阿富汗的国外场所进行训练和举行机密和重要的会议。

  政府明白,在进行辨寻和消除激进宗教师和外国恐怖特工影响的同时,也不能干扰本地回教社群的合法习俗与和平活动。在政府的支持下,回教社群须要提出和采取步骤,防备危险的外国势力,例如渗透新加坡和影响本地回教徒。这些外国势力例如阿布巴卡(Abu Bakar Bashir)和亚布基利尔(Abu Jibril)这种传教士所传播的歪曲事实的论调。

  首先,回教社群应该制定一套全面的自律制度来监督宗教教育。这类制度将能协助回教徒侦查出危险的极端主义教学,特别是那些来自外国的,以防止它们在这里扎根。所有的新加坡人,不应只是回教徒,也应该对极端的宗教教学和颠覆活动提高警惕。如果新加坡人知道有人参与这类活动,或有很大的参与嫌疑,他们应该向当局报告。

(C)加强社会凝聚力和宗教和谐

  恐怖分子的威胁影响了我们每个人,无论是回教徒或非回教徒。像回教祈祷团这样的组织能够破坏我们多年来所享有的种族之间的和平与和谐。2001年9月11日在美国的攻击行动,以及随后的逮捕回教祈祷团成员行动,已引起了新加坡人的担忧。一些回教徒担心这些事件的发展会使非回教徒对他们不信任和起猜疑。另一方面,一些非回教徒也表示担心回教社群会像他们所想像那样越来越极端。这种足以造成不和的疑虑和猜疑必须受到处理和制止。

  绝大多数的新加坡回教徒是温和、宽容和守法的,他们并不支持激进回教徒的行动。虽然本地回教社群对他们信仰的宗教显得越来越虔诚,但他们并不支持暴力和恐怖主义。回教社群和宗教领袖已经对2001年9月11日的攻击行动和回教祈祷团公开作出强烈和毫不含糊的谴责。新加坡人必须清楚,回教祈祷团的成员只是少数误入歧途的孤立回教徒,并未获得社群的支持。如果恐怖攻击行动和回教祈祷团事件引起新加坡人民之间的不信任和猜疑,那将是一个悲剧。

  吴作栋总理在2002年1月28日同社区领袖的对话会上,表达了他对基层里各族和不同宗教之间关系的关注:

  “在领导层上,我有信心他们在处理种族和宗教课题时,会保持理智,他们会作出冷静的反应,考虑周详,而且实事求是。但是基层民众方面,比较会倾向于听信谣言、传说和偏见,作出情绪化的反应。他们会作出失去理性和一时冲动的反应。一起微不足道的事件,可能就会演变为种族和宗教之间的严重对抗。我们必须加以预防。”

  为防止这种情况,总理指示人民协会在社区、学校和工作场所设立“族群互信圈”(Inter-Racial Confidence Circle)和“和谐圈”(Harmony Circle),以促进不同宗教各个社群之间的了解,并:

  “提供一个可让各不同社群建立起互相信任的平台,并作为最终加强友谊和信任的基础。经常交流能使不同种族和宗教建立起融洽关系。它也能为各方提供一个能在基层即时解决种族和宗教问题的机会。”

  如果所有不同种族和不同宗教信仰的新加坡人能够为自己建立起一个更有凝聚力和更宽容的社会,一些诸如回教祈祷团的组织就很难在新加坡建立据点。到目前为止,全国所有84个选区已成功设立了“族群互信圈”。

  在第二轮逮捕回教祈祷团成员行动后,总理在2002年10月14日再同社区领袖举行对话会。在重申逮捕回教祈祷团的行动不应妨碍新加坡不同种族和宗教之间的关系时,总理也提出了制订“宗教和谐准则”(Code on Religious Harmony)的建议(1)。这样的准则可以成为所有宗教组织的参考标准,并使不同种族、不同宗教信仰的新加坡人在多元种族社会里应该如何追求本身宗教信仰的同时,把他们的共识变得更明确。

提高警惕

防备宗教极端主义

结论

  有鉴于恐怖主义环球化,和东南亚的政治和安全局势,新加坡和世界各国一样,还会有一段时间得面对以回教名义进行活动的激进和极端组织的恐怖主义威胁。所有不同宗教信仰的新加坡人都必须提高警惕,防备宗教极端主义。政府已经、并将继续采取必要的预防和防卫措施来保护新加坡人民的生命和财产,但绝不会有一套绝对安全的措施,能让我们同全世界各国今天所面对的威胁完全隔离。

  作为一个多元种族和多元宗教的国家,新加坡会面对一些问题。借宗教为名的恐怖主义,能严重伤害各宗教和各种族之间的关系。与物质上的损失不同,这种对新加坡社会结构的破坏,需要花很多年的时间来修补。如果新加坡人能够把宽容、尊重和融洽当成是待人处世之道,就能建立心理力量,也能更好地对付任何以宗教为名所展开的恐怖攻击行动。当人人都抱有这种态度时,他们就能确保恐怖主义不会在新加坡取得胜利。

  政府在1989年发表维持宗教和谐白皮书。白皮书指出:

  “须有两个重要的条件……受到遵守,方能维持和谐:第一,不同宗教的信徒必须采取中庸之道和宽容,不做出可引起宗教敌对和仇恨的事;第二,宗教和政治必须严格分开。”

  由于我们所面对的恐怖主义威胁的性质,这些确保新加坡国泰民安的基本条件,在今天还是重要和恰当的。        (全文完)

注释:

(1)总理提出来供讨论和辩论的“宗教和谐准则”初步内容是:

  “我们是新加坡公民,确认新加坡是一个人人享有宗教自由的世俗社会;也了解种族和谐是新加坡和平、进步和繁荣的基础;我们决心确保我们在履行各自宗教习俗的同时,加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团结;扩大新加坡人的共同空间;促进彼此间的容忍、了解、尊敬、信心和信任;培养不同信仰的各社群间更坚固的联系;并防止宗教成为冲突的根源。”

更正:

  昨天发表的白皮书附录B(5),提到莫哈末杰哈里写给潜逃中的和在2001年12月被逮捕的回祈团成员的妻子的信中说,他们是上苍所挑出来展开传教活动,并非向非回教徒展开圣战。其中首个“非”字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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