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2-24)

入世后中国媒体的新挑战

● 李永乐(上海特派员)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在世贸框架下的许多领域,都要符合国际游戏规则,打开大门让别人进来,参与公平的竞争。然而,文化产业这一块,特别是媒体事业的开放,虽然也在这个大框架之下,却有不同的解读方式。

  必须补充说明的是,同样作为一种产业,长远来说,文化产业还在逐步开放,只不过,世贸组织非常重视文化的特殊性。因此,它允许世界各国,就涉及文化部分的开放,不必是一揽子,而是可以逐项谈判,这就需要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了。

  对于等待中国市场开放,争取搭上“中国号经济列车”的“外来和尚”而言,世界最大之一的中国媒体市场,无疑是一座巨大的金矿,他们实在等不及,而希望跑在政策的前头,占据最有利的发展位置。

传媒产业的投资回收年只需八年

  虽然有人发出“泡沫论”的警告,对于媒体的投资潜力,看好的还是属于主流派。摩根史丹利全球报告(1998)就曾指出,“根据对11种产业的统计分析,大众传媒的投资回收年只需8年,收益远远高于医药业、日常用品、银行、电力资源和建筑业。”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传媒研究学者喻国明在两年前,也语出惊人地说过——“传媒产业将是中国最后一个暴利行业”——这样的一句话。

  中国自身来说,四大媒介——纸介媒体(报章杂志)、声像媒体(广播、电影电视、有线电视)、通信社(新华社、中新社)和电子媒体(互联网),这些年来的发展,速度令人刮目相看。

  以纸介媒体为例,截至2000年底,全中国共有七百多家出版社,杂志社八千多家,报纸达到二千余家,总印数突破300亿份,以报纸而言,是1950年的37倍。1996年开始,中国的报业集团相继成立,南方有《广州日报》、《南方日报》与《羊城晚报》、《深圳特区报》、《光明日报》和《经济日报》等,或是独立成家,或者合纵联横组成的报业集团。

 华东一带则有《文汇报》和《新民晚报》组建的文新集团、《解放日报》也组成集团军。目前,全国各地已先后组建15个报业集团。广播影视方面,“集团军”也纷纷出现,上海的文广影视集团总裁叶志康,最近便卸下文广局局长的官位,正式“下海”,跨出“政企分家”的一大步。

强敌来临前先整编壮大

  面对入世后的机遇和挑战,中国方面的各个领域,心里都有很清楚的一盘棋,知道在“与狼共舞”的新形势下,如何首先壮大自己,做好充分的应战准备。

  针对国内媒体的纷纷“集团化”,九州文化传播中心的副总经理袁晓波对笔者说,这种强敌来临之前的整编壮大,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对于“把所有的小舢板绑在一起,就以为能够变成航空母舰”的一些做法,他却表示怀疑。

  对于媒体业,除了业者必须迎接挑战,他们还较其他产业,多了来自政府方面的关心和出力,因为媒体事业,关系到属于敏感层次的意识形态,政府的重视自不待言。

媒体开放对中国政坛是个挑战

  媒体天空的开放,不仅仅是经济上的竞争,同时也是政治生态的挑战。外来的媒介,虽然大多数都以经济效益为出发点,其中也有抱着某种政治目的而来,这是中国方面最为关切的。因此,无论从政治考量,或者经济角度出发,中国的层层把关,是可以理解的事,因为它关系到社会的“稳定”。

  即使在对内的开放上,“媒介”产业,同样是备受注目的投资领域,中国政府一样把关严格。因此,现阶段各种对媒体投资的方式,实际上不过是一些“收益分配权”,媒体和民间资本的结合,还没达到“明媒正娶”的地位,更贴切的形容,是一种“同居”的关系。

  虽然媒体(特别是报刊)创办,单靠系统内资金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对于“民间资本力量支持,成为新一代媒体发展的强大动力”已普遍达成共识,而且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民间资金进入传媒业,已得到官方的默认,但从政策层面上,对于媒介与资本的结合,并无明确的政策,即两者关系的合法性,随时会受到质疑。

  对内是如此,而上海世纪出版集团社长陈昕的一番话,很能显示中国媒体业本身,在看待与外国媒体的合作,所抱持的态度和原则。他说,“我们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更大空间上,和外国的媒体集团进行合作。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几个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以我为主,为我所用。

  第二个原则是,选择国外那些最大的集团,因为他们行为比较规范。

  第三个原则是,要牢牢把握对合作企业的控制权。这种控制权,不仅体现在股权的比例上,而且要落实到实际的经营管理过程当中。”

中国媒体控制权不轻易为外人掌控

  这番话清楚说明,中方不仅在内容上,会继续牢牢把关,“终审权”不容侵犯,即使是经营管理,属于商业范畴内的事,也不轻易为外人所掌握。

  上个月中旬,针对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务改革的进一步部署,中宣部,会同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接受新华社的采访,《人民日报》隔天刊载的报道,很能说明中国高层对这一课题的“主旋律”。文章指出,“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是宣传思想阵地,事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从党的事业和国家利益的高度来处理问题,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党和人民的喉舌性质不能变……”

  明了这一坚定不能移的原则,不管是境内的民间资本,还是境外的媒体集团,都不可以用纯“商业行为”,来看待参与中国的文化产业这回事。换句话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必须遵照国际游戏规则办事,唯独是文化产业,虽然也存在中国对入世的承诺,属于原则性的范围,仍然是不可逾越的雷池,在这方面,是外人遵守中国的游戏规则。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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