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拍淹水照片 晚报摄影主任被上手铐扣留1小时
拍淹水照片 晚报摄影主任被上手铐扣留1小时
(新加坡)联合晚报
(2010-07-17)
据《联合晚报》报道,为了拍一张照片,晚报资深摄影主任竟然被当成犯人般铐上手铐!
全岛今天凌晨一场豪雨,导致多个地区淹水。晚报摄影主任吴庆顺,赶往受影响地方拍摄时,在武吉知马路上段,申诉被警员被铐上手铐,在场扣留了一个小时,不获准离开。
武吉知马路上段今早淹水,有车辆被冲上路堤,吴庆顺早上7时许到场拍下现场情形。
他为了取得更好的角度,上前要拍摄其中一辆受困水中的车子时,被一名警员阻拦。
吴庆顺说,警员叫他走开,他礼貌要求再拍一张照片,谁知话刚说完,警员已经将手铐掏出来,将他的右手牢牢铐起,还说要带他到警署。
吴庆顺说:“我又不是犯人,为什么要把我铐起来?”
他说,他拿出手机要拍下这一幕,对方随即将手铐除下,但却把他带到路边的公寓外,不允许他离开。
吴庆顺说:“警员说要我等查案人员过来,结果我在那里等了1个小时,才获准离开。”
手铐印5小时后未退 摄影主任:感觉受侮辱
右手手铐印记5小时后还未退去,晚报摄影主任感觉受到侮辱。
在报界有30年经的吴庆顺(57岁),表示自己今早的遭遇令他气愤难平。
他说,他被铐上手铐,让他又惊又怒,觉得受到侮辱。
吴庆顺说:“我没有杀人,也没有犯法,为何会被铐?”
他表示,警员拉扯他的右手上的手铐,把他带到路边,结果他的右手铐解下后还留下深刻的红色印记。
“我感觉自己像个犯人一样!”
我没阻交通 没阻警办公
晚报摄记没有阻碍交通,只是尽责要拍好照片,却落得被铐。
据晚报摄影组主任吴庆顺形容,当时他在马路上拍摄淹水的情形,他是在确保自身与他人安全以及在没有阻碍到交通的情况下上前拍摄。
他说,当时该名后来为他铐上手铐的警员,正坐在警车内。
这名警员是在看到他拍照后,才穿上雨衣,从警车下来。
他说,他当时只是想要尽他的本分,做好他的工作,觉得从天桥拍到的角度不够好,于是上前去取得更好的角度。
“我没有阻碍交通,警员上来阻止后我也只和他说不到两句话,却被铐上手铐。”
律师:发生暴力事件 才会动用手铐
一般上,警员在遇上刑事案件或是当发生暴力事件时,才能动用手铐。
阿莫勒·星律师受访时说,当有人犯下可逮捕罪行的时候,例如谋杀、伤人、甚至偷窃行为,警员都能使用手铐将嫌犯铐上。
另外,当嫌犯出现暴力行为,例如被捕时向警方挑衅,推打警员等都可被铐上。
警方答复全文:
针对媒体的询问,警方发言人表示,根据他们初步的调查显示,当警方正在武吉知马路进行救援行动及疏导交通的工作时,执勤警员见到一名男子正站在路上拍照。
发言人指出,该名男子当时站在半浸在水中的中间路堤,在一个危险的位置拍照。
基于安全考量,警员劝男子离开路堤,移到路边一个较安全的地方,然而男子却未有这样做,走到其他地点继续拍照,警员屡劝不听。
由于男子阻碍了警员执勤,并对自身及他人的安全构成威胁,警员决定用手铐将他铐住,带他到更安全的地方。
发言人说,在证实了摄记的身份并作出了评估、确保救援工作不会受到影响后,警方当场释放摄记。
警方吁请公众和警方保持合作。任何阻碍警员办公者,将会在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的罪名下被提控。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者,一旦罪成,将被判坐牢最长3年,或被罚款高达2500元,或两者兼施。
公共地方执勤被铐 晚报保留追究权
在公共地方执勤被铐,晚报保留追究权利。
阿莫勒·星律师律师表示,马路是公共地方,任何人都有权利拍照。
“警方也经常吁请公众看到意外要伸出援手,提供协助或是提供目击资料,警员的表现让人意外。”
律师也认为,晚报摄记其实可以写信向当局作出相关的反映,寻求公道。
对这起事件,晚报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