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2/99

印尼仍不准华人公开庆祝春节
● 余歌沧(雅加达通讯员)

  明天是苏哈多倒台后印尼华裔公民第一次过农历新年,由于限制
华人文化、宗教及风俗习惯的歧视法规,如1967年第14号总统政令仍
然有效,所以华人还不能公开庆祝农历新年。

  该政令是苏哈多执政32年期间所颁发一系列限制华人社会、文化
及宗教生活的法规之一,每在农历新年降临之前,各地方政府首长都
要向华裔公民发出通告,把上述政令重申一番,今年也不例外。

  据《罗盘报》报道,西加里曼丹首府坤甸市长已发出通告,禁止
华人在寺庙庆祝农历新年及元宵节,其理由是1967年第14号总统政令
仍继续生效。该总统政令规定,华人只准在家中庆祝传统节庆,不得
在公开场合举行庆祝仪式。坤甸三个有代表性的华裔社团已接到该通
告。

  坤甸市长拉哈曼说:“该项总统政令还继续生效,有关方面必须
遵守。”该市长除了禁止华人在寺庙庆祝农历新年及元宵节之外,也
不准在公众场合舞龙舞狮。

  该报引述坤甸一名华人的话说:“我们的处境左右为难,只好保
持沉默,听天由命。”不过,一名执业律师阿基莫塔指出,当局不能
对社会现实视若无睹,其实当地华人与达雅族及马来族人一样,已在
西加里曼丹居住了千年以上。

  西加里曼丹华裔有50万人以上,大多数仍保持传统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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