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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98)
涉嫌贪污渎职罪陈希同将被起诉
(周锐鹏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昨天宣布,检
察机关对北京市前市委书记陈希同涉嫌贪污犯罪案侦查结束,即将以
涉嫌贪污、渎职犯罪提起公诉。
张思卿是在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全体会议作《最高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作上述宣布。
报告中有关陈希同案只有一段话,出现在第三页:“1997年9月
,检察机关依法对原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涉嫌贪污犯罪立案侦查,现
已侦查终结,即将以涉嫌贪污、渎职犯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张思卿说,查办这些犯罪案件,特别是影响大、震动大的领导干
部犯罪要案,“反映了反腐败斗争在不断深入”。
昨天新华社也发出中共总书记江泽民在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上
的讲话。
江泽民指出:“今年我们要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力度。
各级党委要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领导干部廉
洁自律的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今年68岁的陈希同,四川安岳人,1995年他下台前已担任北京市
委书记十余年,是政治局委员,也是国务院国务委员,地位相当于副
总理,是党内实力派人物。
1995年4月,他因与涉嫌经济违法犯罪活动而自杀的北京市副市
长王宝森有牵连,被迫“引咎”辞去市委书记职。
据当时报道,陈希同等一批北京市高层官员涉及高达22亿美元(
约37亿新元)的贪污舞弊案。
同年,中共中央决定,由于在调查王宝森违法活动过程中,发现
有些重大问题涉及陈希同,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他进行审查。
同年9月28日,中共第十四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中纪委《关于
陈希同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消陈希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
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决定对他继续审查。
1997年中共十五大召开前,新华社报道,8月29日,中纪委决定
开除陈希同党籍,检察机关已对他依法立案侦查。
中纪委指陈希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侵吞大量贵重物品;腐化
堕落,大量挥霍公款;利用职权支持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经商,谋
取非法利益;严重失职,对王宝森违法犯罪活动负有重大责任。
中共随即在9月6日召开的十四届七中全会通过中纪委关于陈希同
问题的审查报告。
去年曾有港台媒体报道陈希同被关在北京郊区的秦城监狱。
任建新及张思卿:“法院要严打刑事犯罪”
(周锐鹏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昨天双双誓言,要继续严厉打击贪污腐败和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的刑事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向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作《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说,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要坚持“严
打”斗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法院要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
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也严厉惩处贪污、贿赂、徇私
舞弊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
任建新说:“要继续抓好大案要案的审判,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
入开展,严厉惩处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特别是各种破坏金融秩序的
犯罪活动,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同样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检察长张思卿也说
,坚持重点查处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
部门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犯罪要案。
同时,坚持不懈地把维护稳定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
,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
定、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
根据任建新的报告,五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3万7426件,被判决的罪犯达274万2133人。
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包括缓刑)的占
40.08%。
报告中一再以“严厉打击”四字说明法院对这些犯罪的处理态度
。
任建新说,五年来依法严惩了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等危害国
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杀人、抢劫、爆炸、绑架勒索
、强奸等暴力犯罪以及涉枪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
此外,参与禁毒斗争,严打“车匪路霸”、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和
扫“黄”打“非”(黄色活动和非法印刷品)。
报告中也提到,五年共判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分子15万8806
人。其中,100万元人民币(约20万新元)以上的174人,犯罪数额最
大的达2100万元。同时,共判处县或处级以上干部1610人,其中司局
级171人,省部级5人。
张思卿则在报告中说,从1993年到1997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
侦查贪污贿赂、渎职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犯罪案件38万
7352件,包括大案16万8904件。
他透露,五年来共查办了党政领导机关人员1万6117人、司法机
关1万7214人、行政执法机关8144人、经济管理部门1万3330人,其中
,起诉18万1873人,包括地厅级干部265人、省部级干部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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