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98)

中国应制订宗教法以适应宗教新发展

  (北京新华电)中国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
前天在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说,中国应该制订一部宗教法,以适
应宗教的新发展。

  赵朴初说,中国正在实行依法治国,没有国家最高权力通过的宗
教法作基础,有关宗教的单项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出台再多,也
不能形成有关宗教的法律体系。

  赵朴初说,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这一点今后也不会变。

  中国有五大宗教,一亿多信徒。中国领导人最近提出,中国将继
续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同时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引导宗教
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出席人大会议的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傅铁山说,依法管理宗教
事务,不仅不会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相冲突,相反,还会使这个政策
从法律上得到更具体的执行。

  他表示相信,宗教的财产、场所、仪轨等,通过法律,将得到更
好的保护。

  他说,宗教组织是一种社会团体,它有各种设施,开展各种活动
,因此,应该置于国家整个法律运行的框架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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