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98)

人大会议总共收到八百三十议案

●  许丽卿  周锐鹏(本报北京特派员)

  (北京新华电)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昨天下午举行第五
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九届人大委员长李鹏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
作报告、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这三个决议草案
会后将印发各代表团审议,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通过了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报告。

  大会副秘书长曹志向会议作了议案的处理意见报告。

  他说,本次会议共收到议案830件,其中,代表团提出的议案26
件,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804件。议案总数居历次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之首。

  经大会秘书处同有关工作部门商议,建议将190件议案交有关的
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全国人大常
委会会议议程的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他说,另外640件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
公厅交由有关机关、组织认真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有权
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出
议案的代表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项议案的审议即行
终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
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3月11日下午6时是本次大会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从收到的议案
看,内容涉及深化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进依法治国,完善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农业发展,加快国有企业
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发展
科技、教育、文化事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诸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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