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2000)

《婚姻法》今年将修订

● 周锐鹏(北京特派员)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内将修订过时的《婚姻法》,以适应改
革开放20余年来中国社会、家庭、婚姻所发生的剧烈变化。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康生昨天说:“修订婚
姻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

  胡康生说,全国人大在1980年曾修订婚姻法,但到今天已经是20
年了,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很快,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人们思想
观念也发生大变化,反映在婚姻家庭上,总的说是向着精神文明方向,
但有的人有了权有了钱,受封建和西方腐朽的思想影响,出现了“包
二奶”、“包三奶”、养情人的问题,另外,有的人“父权”思想作
祟,发生严重殴打妻子、孩子的家庭问题。

  他表示,这些现象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因此有必要修订婚姻法来
解决问题。

  另一方面,据中央电视台引述法院等部门的统计显示,近年来中
国离婚和婚姻财产纠纷案件“居高不下”,修改婚姻法也成为正在参
加全国人大会议的许多代表关注的焦点。

  来自上海的李葵南等32位人大代表,在这次会议上提出议案,要
求修改婚姻法。

  据李葵南说,由于婚姻法存在一些不完善、不清晰的规定,法院
在处理案件时,经常遇到棘手的问题。

  她指出,分别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夫妻也可利用婚姻法有关住房的
规定,以假离婚方式骗取两处福利分房。

  又例如,“非婚同居”在中国比较常见,但由于婚姻法对长期非
法同居的男方所应负的责任没有明确规定,致使男方抛弃已怀孕女方
的事常有发生。

  李葵南认为,完善修改婚姻法已是“势在必行”。

  她的提案建议:把夫妻关系破裂作为准予离婚的条件;男女非法
同居期间,女方在怀孕期和分娩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解除非法同居
关系的要求;父母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有行使亲权的权利,
一方有配合的义务等等。

  李葵南说,“婚姻法”如果把责任、权利和义务更加明确的规定
下来,对婚姻稳定、家庭稳定、社会的稳定“都是非常有意义的”。

  现行的婚姻法出台于1950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国后正式颁布的第
一部法律。它规定恋爱婚姻自由,实行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
度,从法律上否定了过去普遍存在的包办婚姻、纳妾等陋习。

  不过,胡康生昨天表示,“清官难断家务事”,在修订婚姻法的
问题上,仍要多作咨询和研究。

  他举家庭暴力问题为例说,美国以前有“大拇指原则”,即普通
法赋予丈夫一种权力,在必要时可用粗细不超过大拇指的木棍惩戒妻
子儿女,但后来这个法也废了。

  胡康生说,这显示“家庭暴力问题不容易解决”。

  他还说,他认识一对夫妻,经常在晚上打架“打得天翻地覆”,
但是白天又手挽手,很恩爱亲密。

  胡康生问:“这种事情要由当事人自己处理?还是用行政、司法
干预手段处理?”
						《联合早报》

>>> 人大会议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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