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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港台 |
17/09/1997 |  |
中央委员选举结果可能出乎人们意料
(香港讯)香港《明报》昨天自北京报道,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
表大会据传于前天开始酝酿新一届中央委员的人选。
据悉,十五大的差额选举比例,将是中共历届党代会中最大的。
一些代表表示,选举很可能会出现令人“意料不到”的结果。
根据中共十五大主席团的有关安排,十五大代表昨天正式开始中
央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以及审查修改党章决议工作。
中央委员会的最后结果,将在明天正式宣布。
根据中共党章,由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央委员会,再由中央
委员会选举产生中央政治局,然后由中央政治局选举产生政治局常委
会。所以,中央委员会的选举可以说是在高层人事安排方面最重要的
一环。
虽然中共高层通常在大会召开前已就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常委人选
作出安排。但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共党内民主意识提高,以差
额制选举产生中委,加上各种复杂的政治、经济、人事因素,中共十
三大、十四大都曾发生选举结果的“意外”。
十三大上,中共高层原定中宣部长邓力群进入中央政治局,但他
因为未选上中委,只好到中顾委“退休”。
十四大上,中共高层原本内定当时的四川省长萧秧进入中央政治
局,结果萧秧得票极低,仅进入中央候补委员。
有消息说,中共十五大的中委差额是历来最高的,这就是更有可
能出现“意料不到”的情况。同时,部分十五大代表前天就新一届中
央委员应具备的条件,发表了下列意见。
*重庆代表团的赵海渝认为,中央委员是中共最高领导机关的成
员,首先应该重视政治素质;其次是治理国家的必要的知识与才能;
在年龄问题上,他认为应该重视体制,形成一个梯队,保持中共的稳
定。
*中共南京市委常委、江宁县委书记韩庆华表示,作为中央委员
,必须具有优良的个人品质和政治素质,这样在时代的急剧变革之中
才能够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不为偏离正确方向的事物所诱惑;应当
具有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所要求的必须知识;具有观察问题、解决问
题和控制全局的能力。
*山东省德州市第五中学校长、特级教师尹丽君表示,她认为中
央委员的当选条件是,道德品质要好,具有奉献精神,否则会出现陈
希同这样的贪污腐化事件,在全党都会造成恶劣的影响,也会在全国
民众面前大大降低中共的威信;其次,要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率领
民众从事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领导才能;最好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所要求的一般知识水准。
陈希同触犯刑事案与他六四事件报告无关
● 周锐鹏(本报北京特派员)许丽卿 北京报道周锐鹏北京报道
中国司法部部长肖扬说,据有关部门调查,陈希同“严重侵占贵
重物品,大量挥霍公款,有渎职行为,并且利用他的影响力和地位,
支持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经商”。
肖扬说,陈希同已经触犯刑事法律。
至于是否要对这位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进一步司法
处理,肖扬说,这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
肖扬昨天在中共十五大新闻中心举行的中外记者会上回答记者提
问时作上述披露。
记者会主题是有关中国司法改革的问题。不过,连续有记者问起
陈希同的案件。
肖扬在第一次回答时说,因为陈希同的问题首先是“党内”的问
题,所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调查。
肖扬说:“我所能告诉大家的是,陈希同有些问题已经触犯了刑
律,并将依照法律的程序进行处理,目前,检察机关已经针对陈希同
的案件决定立案侦查。”
随后因为又有记者追问,肖扬于是进一步说明了陈希同的罪状。
肖扬强调,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对司法机关(
对陈希同)的依法审判进行干预。
不过,对于有记者询问,陈希同已经被查出是一名“骗子”,他
在1989年针对“六四事件”向中央所作的报告,是否须重新评估,肖
扬表示两者没有关系,并否定了重新对“六四事件”作结论的问题。
1989年,陈希同是北京市长。
肖扬说,“1989年发生的那场政治风波”,不是陈希同个人的问
题。
他说:“党和政府采取果断措施,正确处理了1989年在北京发生
的那场政治风波,保持了国家的长期稳定,党和人民对于这件事已经
作出了正确的结论。”
陈希同因与贪污而自杀的北京市前副市长王宝森案有关,于1995
年4月“引咎辞职”。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同年7月开始对他进行
调查。同年9月,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决定撤消陈希同政治局委员、
中央委员等职。
不过,自那之后,中共就一直没有具体透露陈希同案的细节。今
年3月间全国人大开会期间,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部长
曹庆泽披露,陈希同案将在十五大之前作出处理。
本月9日,在十五大召开前三天,中纪委举行了第九次全会后宣
布,已在8月29日决定开除陈希同党籍,并由检察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
中纪委指陈希同“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极其
恶劣的影响,完全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的条件”。
同个时间在北京召开的中共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
也宣布通过了中纪委关于陈希同案的审查报告。
王丹目前身体状况良好不具保外就医条件
(许丽卿北京报道)中国司法部部长肖扬昨天在一项记者会上谈
到王丹和魏京生的保外就医问题时说,据他所了解,王丹目前的身体
状况良好,不具保外就医的条件。
至于魏京生是否具备了保外就医的条件,肖扬并没有作正面的答
复,只表示“如果魏京生确实具有保外就医的条件,他与其他的罪犯
一样可以有获得保外就医的机会”。
他并强调“魏京生的亲属说他的身体不好,目的是要制造一种舆
论,使魏京生保外就医”。
肖扬昨天在十五大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向中外记者介绍了
有关中国民主法制建设进展情况。西方记者就肖扬有关“犯人权力是
得到保障”的说法,提出了王丹和魏京生家属认为两人的“权利没有
得到保护”的问题。
这名发问的西方记者指出,王丹和魏京生的家属向外界抱怨,说
两人在监狱中不能得到足够的医疗照顾,而且他们的很多权力似乎也
遭到侵犯。
肖扬回答说“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他还指出,按照中国法律
规定,王丹受到了应有的待遇。
他说“王丹的身体基本正常,只是有点‘咽喉炎’,没有大的毛
病”。
肖扬也强调,按照中国法律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凡是符合保
外就医条件的,都可以获得保外就医。不过,他说:“据我所了解,
王丹目前的身体状况良好,不具保外就医的条件。”
据报道,王丹和魏京生的家属都提出让两人保外就医的要求。
肖扬认为,魏京生的亲属说他的身体不好,目的是要制造一种舆
论,使魏京生保外就医。
他强调,中国监狱对罪犯的保外就医是有严格规定的,对于罪犯
确有严重疾病,要保外就医的,必须由省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且开
具证明文件,同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他说:“如果魏京生确实具有保外就医的条件,他与其他的罪犯
一样可以有获得保外就医的机会。”
肖扬指出,中国对罪犯有司法人权的保障,罪犯的正当权利可以
得到有效保护,这包括了会见亲属、医疗、人身安全等权利不受侵犯
,同时监狱法也对监狱警察提出严格要求,违反要求和法律的警察将
受到处分。
在谈到红十字会什么时候可以允许探监的问题时,肖扬指出,中
国司法部与红十字会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1994年和今年,红十字
会曾和他们进行了友好的商谈,但是由于红十字会提出的条件过高,
司法部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进行协商。
他说:“相信我们在认真、有诚意的商谈之后,会达致协议的。
”
王丹是因犯煽动、颠覆政府罪,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1年
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93年2月13日被假释。
在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及之后,王丹因与境外的敌对组织秘
密勾结,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96年10月30日被北京市中级人民
法院以颠覆政府罪判了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魏京生是因向外国人提供中国重要军事情报,并公开从事危害国
家安全、志在颠覆国家安全的煽动活动,于1979年被北京市中级人民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93年9月,魏京生被假释以后,又在假释和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
,进行阴谋颠覆政府的活动,95年12月被北京市人民中级人民法院以
阴谋颠覆政府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力3年。现在
河北省冀东监狱服刑。
对“左”的祸害中共绝不能等闲视之
原广东省委书记任仲夷日前表示,用一切方法反对“左”的思想
,今后仍是中共一个重要任务。
他强调,中共对“左”的祸害绝不能等闲视之。
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本月12日在十五大工作报告中指出:要警
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保持清醒头脑,克服各种干扰,坚持邓
小平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
任仲夷日前在十五广东省代表团分组讨论江泽民报告发言时作出
这样表示。
他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一定要排除干扰,在发展过程
中有姓“资”,姓“社”的争论,但姓“资”姓“社”不可抽象地讨
论,必须用“三个有利于”来作出判断。
他说,必须引进邓小平的重要理论,“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左
”。中共过去犯的错误主要是来自“左”的错误,“右”的错误也有
,但比较少且影响较小。
任仲夷说,“左”的思想似已形成一种体系,“右”的思想仍未
形成,有的人习惯用“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有的人患
有恐“右”症,存在“左”比“右”好的思想,以为“左”犯错是方
法问题,“右”犯错误是思想问题;有的人用各种方式来宣扬“左”
与极“左”的思想,可见“左”在他们思想中已根深蒂固。他强调,
今后反“左”仍然是一个重要任务,中共对“左”的祸害不能等闲视
之。
中共对赵紫阳和六四事件早有结论不会作任何改变
(周锐鹏北京报道)中国司法部部长肖扬昨天明确表示,对赵紫
阳和“1989年的问题”(“六四事件”),中国共产党早就有结论,
不会作任何改变。
肖扬完全否定中共会应前总书记赵紫阳的要求,对1989年“六四
事件”重新作结论。
肖扬是昨天在记者会上针对记者的提问作上述回答。
一名记者问,赵紫阳是否要求中共重新对1989年“六四事件”作
结论,因为当时学生并不是反革命或反党?
西方传媒前天引述北京消息人士的话说,赵紫阳于9月12日致信
给十五大,要求检讨官方对六四事件所下的定论。
但中共十五大发言人徐光春前天在答复询问时说:“我们没收到
这封信。”
他还补充说:“政府和党已解决了六四问题。”
肖扬在记者会上还透露,中国很多死刑犯在判处死刑的同时也被
宣告缓期2年,然后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因此,执行死刑的“
极少”。
他是在昨天的记者会上针对记者的提问回答。一名美国记者指中
国去年处决了4000多名罪犯,是世界上执行死刑数量仅次于乌克兰的
国家。
肖扬说,中国刑法对死刑作了极为严格的规定。死刑只适用于“
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对于犯罪时未满18岁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
适用死刑。
他说,判处死刑的案件,除了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
两审终审后,还必须报最高人民法院或授权的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核准
后才能发生法律效率。
此外,他指出,中国刑法严格规定,死刑有缓刑制度,如果不是
立即执行的,可以遭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被判缓期2年的罪犯
,除了在考验时间里又犯了死罪的以外,考验期满,都被减为无期徒
刑或者有期徒刑。
“执行死刑的是极少的。”他说。他没有透露中国一年判处死刑
的案件有多少。
一起出席记者会的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顾昂然说,
中国不废除死刑,但非常慎重,有很严格的规定。
他说,根据修订后的刑罚,死刑罪主要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暴力型的刑事犯罪、特别严重的经济犯罪如贪
污罪。
一晚三场座谈会记者乐此不疲
作风果断、干练的外经贸部部长吴仪,向来是海内外传媒宠爱的
明星,一举一动都颇受关注。前天上午由外经贸部负责人举行的新闻
发布会开始前,行家们就在猜测这位负责人是不是吴仪部长。待拿到
新闻材料后,才知道原来是副部长孙振宇,使一些职业敏感颇强的老
记颇多猜测。
前天的外经贸部新闻发布会由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十五大新闻
发言人李冰主持,他的主持可谓颇具特色。或许是考虑到对外经贸涉
及各国各地区,李冰在请记者提问时也是分地域“点将”,以便让那
些同中国贸易来往密切的国家和地区的记者们都有提问机会。
随着他不断询问“有没有日本的记者……”、“香港的记者……
”、“台湾的记者……”,在台下就座的记者们也相应地起身发问,
配合得相当默契。
不过,有时也会发生配合不到位的小差错。当李冰问到“有没有
欧洲的记者”时,一位女记者急切地站起来。等工作人员把麦克风交
到这位记者手上,她以清脆的嗓音大声说“我是台湾XX电视台的记者
”,引起场内一片笑声。
按照会议原定的新闻安排,前天只是上、下午各有一场新闻发布
会,一连忙了几天的行家们本来计划着晚上能早早收工,外出游乐一
番。谁知上午到新闻中心时,发现大会临时安排了三场座谈会,而且
全部是在晚上举行,给行家来个措手不及。不过,由于这些座谈会各
有特色,行家们虽然辛苦些,却也乐此不疲。(转载自香港《文汇报
》)
台教授北京被捕与人权没有任何关系
(许丽卿北京报道)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昨天就台湾东海大学教授
林正成在北京被拘捕的事件发表评论时说,这件事情跟“外国的所谓
人权没有任何的关系,也没有任何外国人有这个权利来关注这些事情
”。
在昨天的外交部例常记者会上,一名台湾记者指出林正成的问题
“可能涉及到人权问题而引发外国 的注意”,并要求发言人对此作
出反应。
外交部发言人说,这是“两岸关系”,并不是一个“外交政策问
题”,而是一个中国的内政问题。
他还指出,台湾籍的人不管在中国从事什么行为,或者违反了中
国的法律受到了处理,都是中国内部的问题。
他说:“这是中国执法机关执法的问题,跟外国的所谓人权没有
任何的关系,也没有任何外国人有这个权利来关注这些事情。”
据了解,林正成在今年7月份到北京与同学聚会时,被国安局以
“窃取国家机密”罪名拘捕,海协会也证实了有关事情,而海基会也
在前天针对此事件发布新闻稿。
另外,中国司法部部长肖扬昨天在十五大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
上,回答一名台湾记者询问有关林正成事件的问题时表示对此事“闻
所未闻”。
肖扬虽然向提问的记者表示对林正成被拘捕事件不了解,但却对
中国法律的一些程序作出解释。
他说:“如果这个人涉及违反国家法律的问题、有犯罪嫌疑的话
,由安全机关负责调查,然后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认为应
当判刑的话,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请公诉,最后交给司法部所
管的监狱来执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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