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方律师:安华唯一罪行是敢于对抗政治强人

(01/04/1999)
  (吉隆坡讯)前副首相安华的辩护律师弗南多昨天在高庭说,安
华并没有犯下法律下所知的任何罪行,他唯一犯下的罪行是“有足够
勇气与强势的政治人物对抗”。

  他说:“安华是在维护公正及自由,以使这个国家显得更美好…
…根据法律,安华应该有权获得无罪释放。”

  但承审法官奥古斯丁保罗却认为这个律师是在做政治演讲,因此
不准他发表这样的言论。

  他说:“够了,不要再多谈了……应该到庭外发表这样的演说,
不要把法庭转换成政治论坛。”

  《星洲日报》报道说,弗南多是在安华被控四项渎职案中作总结
陈词时讲话。

  他说,安华被指控曾向控方证人乌米及阿兹占索取他们书写给首
相马哈迪的否认信是为了获得两种好处,即免受羞耻及刑事行动的对
付,“却没有一丝证据能够说明安华获得这些好处”。

  “事实上,当时的犯罪者是乌米及阿兹占,他们犯下煽动及刑事
诽谤罪行,安华却是受害者。当他成为受害者时,他如何能够保护自
己免受刑事行动的对付?”

  乌米是安华面对性丑闻指责的告密者,她在1997年8月5日致给首
相的告密信中,指责安华与她的嫂嫂珊茜达有染,阿兹占则指责安华
曾在多家酒店鸡奸他。

  较后时,高级副检察司阿都干尼陈词说,安华所以面对四项渎职
控状,是因为警方去年调查《安华不能当首相的50个理由》一书时,
揭发被告利用政治部达到本身利益的不端行为。

  他说,当警方揭发被告利用政治部强迫乌米和阿兹占收回指责(
被告涉及不正当性行为)后,便对被告采取适当的行动,这就是辩方
指警方去年对被告采取“敌意态度”的说法。

  他指安华在证人栏回答控方的问题时,一直都在躲避,“这显示
被告在隐瞒一些东西,这肯定对被告供词的可信度有所影响”。

  他说,在考虑了被告的所有供词后,控方认为,被告的供词是不
可靠、极度不可能和没有在控方证据中挑出任何合理的疑点。

  另一方面,高庭昨天裁决,有关辩方声称一份涉及政治人物欲推
翻安华的政治部第二份报告,不能够接受为可靠证物。

  法官奥古斯丁是在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裁决说,法庭批准将有关
所谓的政治部报告列为辩方证物,只是要显示安华妻子旺阿兹莎曾接
获有关报告,而不是确定报告内容是真实的。

  旺阿兹莎曾在法庭供证时提呈一份志期1997年9月3日的政治部第
二份报告,以证明一些政治人物涉及推翻安华;有关报告是致给首相
马哈迪,但这份报告并没有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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