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政治风波




安华家曾失窃400万零吉

(02/12/1998)
  (吉隆坡讯)马来西亚警察政治部前第二副总监阿密尔尤努斯说
,前副首相安华曾因为家里失窃400万零吉,而允许政治部在他屋子
安装窃听器,以监视偷窃者的行动。

  这名安华案件的控方证人是昨天受到辩方律师盘问时,针对安华
家里的电话自1996年起就遭人窃听,作出解释。

  安华被控4项滥用职权案件昨天进入第17天续审,证人阿密尔也
承认他曾寻求安华协助,以便从沙巴州政府获得商业上的利益,却受
到拒绝。

  但他否认因此对安华怀有恨意,而到法庭成为控方证人。

  他也否认曾告诉安华,关于国际贸工部长拉菲达及马六甲前首席
部长阿都拉欣对他(证人)有所不满,因为他曾他们施压,要以反贪
污法令对付他们。

  证人是针对上周五向法庭说不能回答律师问有关在安华家安装窃
听器的问题,受到辩方律师费纳多的盘问。

  以下是律师盘问证人的经过。

  律师:请告诉法庭,当时(上周五)我问你是否告诉被告有关电
话遭人窃听,为何你不能回答这个问题?

  证人:法官,让我解释一下。在1996年6月至7月间,被告(安华
)联络当时的政治部前总监诺连迈,说他家的钱财失窃。诺连迈指示
我及几个官员前往安华家与他商量此事。若我没有记错,被告失窃大
约400万零吉。

  律师:我只问你被告的电话是否被窃听的问题,你却制造这些证
据……(哄堂)我的问题是:为什么你不能回答这个问题?

  证人:在1996年的时候,我没有告诉安华他的电话遭人窃听。这
里我要解释一下。因为安华家中失窃400万零吉,他允许政治部在他
家装窃听器,以查出谁是偷窃者。

  律师:你撒谎!

  证人:我不同意你这么说。

  律师:你其实是在捏造故事。

  证人:我不同意律师所说。

  律师:你告诉被告自1996年他的电话便被窃听,因为被告有很多
政敌。

  证人:我不同意你所说。

  律师:你也向被告提及一些人的名字,并要被告提高警惕?

  证人:没有这回事。

  阿密尔否认他曾告诉安华说,拉菲达及阿都拉欣对安华建议提控
他们贪污的事感到很气愤。

  他也不同意指安华当时对他说,反贪污局掌握强而有力的证据可
以指控拉菲达及阿都拉欣,但是安华的建议却被推翻。

  证人也否认安华曾向他反映说:“拉菲达及拉欣生气是他们的事
,我只是在执行我的任务,以确保行政廉洁。”

  证人受到律师不断的盘问时,一度遭主控官莫哈末尤索夫提出反
对,并认为有关阿都拉欣及拉菲达的事情与此案无关。



法官:辩方盘问方式

为找出“阴谋”根据



  不过,法官奥古斯丁保罗允许辩方盘问的方式,认为那是辩方要
找出“阴谋”的一些根据。

  另一方面,阿密尔受盘问时承认,他现在知道他当时根据安华的
指示,向乌米及阿兹山收回他们对安华的性行为不当指责是违法的。

  但他说,他当时无法鉴定安华的指示是错或对,因他只是照安华
的指示行事。

  他也说,根据乌米的第二封信件,梅格朱尼(国内贸易及消费人
事务部长)及达因(首相署特别任务部长)并没有介入指责安华涉及
性丑闻的事件。



“只根据报章报道就采行动不合程序”

纳兹里拒复函总检察长



  (吉隆坡讯)首相署副部长纳兹里昨天说,他不会答复总检察长
莫达要他解释为何不应被控藐视法庭的公函,因为有关做法不符合程
序。

  他说,总检察长应该是基于警方的调查报告行事,而不是根据报
章上的报道。

  纳兹里昨天在国会走廊对记者说,总检察长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要
把他带上法庭,而他也准备出庭为自己辩护。

  据报道,莫达是基于英文《星报》11月2日的一项报道,而要纳
兹里做出解释。在该篇报道中,纳兹里被指说,如果审讯安华案件的
法官不能够使用国语(马来语)审讯,就必须辞职。

  莫达前天在安华案件审讯时向法官说,纳兹里的有关言论不仅是
藐视审理安华案件的法官,也藐视了所有马来西亚的法官。

  但纳兹里昨天表明他宁愿到法庭去,也不要答复总检察署的公函
。

  他说:“如果他(莫达)要把我带上法庭,那是他的选择,他应
该知道该怎样做。我并没有回复(公函),我要在这里重新说一遍:
我无意复函。所以,现在的一切都交给他去决定,球是在他的脚下。
”

  他坚持莫达的做法“不符合程序”。他说:“正当的程序应该是
有人针对我的言论报警,然后由警方向我调查,并录取口供,最后才
由总检察长决定是否要起诉我。

  “如果他写公函给我,是要证明他对每一个人都公平,那么我相
信那是基于错误的理由致函给我。”

  纳兹里说,对于莫达是否满意这个解释,他不感兴趣,因为他所
关注的是法庭及民众是否对他的澄清感到满意。

  “若我只是回信给他(莫达),法庭、人民并不知道我的解释内
容。我是要法庭和人民知道,我并没有说过那一番话。若他把我带上
法庭,那没有问题,我已经做好一切准备。”

  纳兹里也对莫达只是基于《星报》的报道,就对他采取行动大表
不满。

  他说:“总检察长只是根据《星报》的报道就要求我做出解释。
他(莫达)本身也曾不满《星报》的6篇报道,这说明报章的报道并
不一定可靠。可是,为什么他现在却要基于《星报》的报道而致函给
我?”

  纳兹里说,总检察署是在11月6日发函给他,并要他在一个星期
内做出解释为何不应被控藐视法庭。

  他说,至今已经超过3个星期了,但他并不准备复函。



马哈迪:只要符合申请程序

改革运动者可组政党



  (吉隆坡讯)马来西亚首相马哈迪昨天说,马政府将会批准那些
涉及改革运动的人成立政党,同时欢迎他们出来参加竞选。

  他说,只要能够符合申请政党的程序,批准方面就不成问题。

  他又说:“不过,如果他们成立政党的目的是为了杀人,并且是
要每天都举行示威活动,我们就不会批准。”

  他表示,这是因为政府不希望所谓的改革运动是干扰商人做生意
,并且造成德士司机难于找到生计。

  马哈迪也是巫统主席,他是昨午在梳邦马空军机场为马国制造的
两架小型飞机运往美国参加展览的仪式主持开幕后,回答记者的询问
。

  询及改革运动人士成立政党是否会威胁巫统的势力,他表示不否
认将会有一些巫统党员加盟他们,“但这些都不是真正的巫统党员,
只是‘过客’……他们以为加入巫统就能够获得利益,否则就离开”
。

  他说,成立新政党参加大选必定能够吸引一些选票,“但这个问
题不大,因为在选举中,巫统能够赢得一些选票,也会输掉一些选票
……他们要设立政党,这没问题,如果他们敢这么做的话。”

  他说,如果他们成立政党,并在大选中竞选,总是比他们举行示
威来得好,“在大选时,他们可以竞选,他们可以诅咒……我已习惯
被他们诅咒,所以对我来说不会有什么分别”。



促防范爱之病



  另一方面,马哈迪昨天上午在吉隆坡一家酒店,为长女玛丽娜担
任主席的马来西亚爱之病理事会举办的1998年红丝带媒体奖仪式致词
时,难以按捺激动的情绪,数次讲到激动之处而语气哽咽,泪水在眼
眶内打转,被迫暂时中断,不能一气呵成连贯讲下去。

  《南洋商报》报道说,马哈迪在开始致词时,便婉转表明昨天的
仪式其实是可以避免举行的,或者是无须进行的。

  他说,举行这类仪式,意味着马来西亚存有爱之病问题,“虽然
人们已成功控制数以千计的病毒,但至今还是对此危险的爱之病束手
无策”。

  他为此感到伤心,因为此病毒是可以预防,但却没获得人们的重
视。他接着以沉重的语气说:“其实,如果人类早一点认识到爱之病
病毒,了解它所带来的危害,也许人们能更有效地控制此问题。” 

<<< 回马来西亚政治风波专页


读者反馈 | 封面 | 新加坡 | 亚细安 | 国际 | 中港台 | 财经
体育 | 社论 | 言论 | 天下事 | 副刊 | 漫画天地


新加坡报业控股。。。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