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三司发出暂缓执行刑期令
再努可继续为安华辩护
(05/12/1998)
(吉坡坡综合讯)上诉庭三司昨天发出暂缓执行刑期令给安华的
辩护律师再努查卡利亚,直到他针对被判藐视法庭罪名成立事件所提
出的上诉案审结为止。
上诉庭也允许再努继续由一名担保人以一万零吉具保外出,以等
候上诉结果。
据法新社报道,闻讯后表示兴奋的再努说,他现在可以回去继续
为安华辩护。
此外,大约有300名律师昨天下午到上诉庭去聆听再努的上诉案
,他们还高喊“我们要正义”口号。
《星洲日报》报道说,100多名身穿黑色外套、长裤或长裙,并
在襟上戴着象征正义的白色丝带的律师,是昨天下午2时开始齐集在
法庭附近,半小时后便浩浩荡荡的走向上诉庭,而且边走边喊口号。
那时,在法庭大厦外还齐集另一批律师和公众,两批人群加起来
共有300多人。
这些律师也在现场展开签名运动,要求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召开特
别大会讨论再努被高庭法官判决坐牢3个月的事件。
再努是上周六代表安华入秉法庭,要求法官撤换安华案件的两名
主控官,而遭法官奥古斯丁认为有关做法含有藐视法庭意味,因此要
求再努道歉;上周一,再努坚持他是以律师的专业资格代表安华提出
入秉书,拒绝作出道歉,结果被判蔑视法庭罪成,得坐牢3个月。
代表律师多达11人
再努接着提出上诉,当时获得上诉庭批准暂缓执行刑期至周五(
昨天),以便有时间准备上诉工作。
昨天,上诉庭三司是以上诉庭主席拉敏、阿末费鲁斯及王友福法
官聆听此案,当时再努是坐在被告栏内,而他的代表律师多达11人,
包括负责安华案件的拉惹阿兹、苏莱曼、弗南多、古巴赞星、奈也、
巴旺吉。
法官拉敏表示,这是他第一次记录了那么长的代表律师名单。
拉惹阿兹代表再努陈词说,再努被判藐视法庭罪名成立的程序,
“非常不寻常和不适当”,“法官当时并没有聆听安华要求那两名主
控官退出主控安华的申请;法官也没有告诉再努面对什么控状。”
他指出,在1964年法庭司法权法令第57条文下,高庭和上诉庭都
可以发出暂缓执行刑期令给申请人,以让他等候上诉的结果。
他说,如果再努上诉成功的话,便可以不必服刑。
未订下聆审日期
另一方面,再努在获知上诉庭决定暂缓执行刑期后,表示感谢上
苍和上诉庭。
他指出,昨天的上诉申请非常顺利,而法庭也没有订下日期聆审
有关他被判坐牢3个月的上诉案件。
《星洲日报》报道说,再努在下午4时左右离开上诉庭时,在法
庭外受到大批人群,包括记者的包围,场面混乱,他的支持连忙掩护
他,确保他能够顺利的走向法庭对面的停车场。
许多在法庭外面等候再努出来的律师,当看见他时,则拍掌并高
喊“我们要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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