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政治风波




安华被判入狱9年

(9/8/2000)

  (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前副首相安华昨日被吉隆坡高庭判鸡
奸罪名成立,坐牢9年;法官阿里芬也谕令安华在服完渎职案的6年刑
期后,才服此9年的刑期。

  这意味着在渎职罪名及鸡奸罪名下,安华总共须坐牢15年。安华
是在去年4月14日被判渎职罪名成立开始入狱,他的15年刑期将在
2014年届满;如果他在监狱中行为良好,获得扣除三分之一的假期,
他可在2009年出狱。

  安华将在明天庆祝53岁生日,由于他已超过50岁,因而豁免鞭刑
;不过在他于2009年步出监牢时,他已62岁。

  安华的义弟苏玛则在鸡奸与教唆鸡奸的两项罪名下,每项罪名被
判坐牢6年及打鞭2下,唯刑期同时执行,即需坐牢6年及打鞭4下。苏
玛较后获准暂缓执行刑期,并以5万零吉保外等候上诉。

  在判决后,安华的妻子旺阿兹莎及其代表律师表示,安华将提出
上诉。 

法官:“鸡奸是卑鄙的行为”

  (吉隆坡讯)吉隆坡高庭法官阿里芬在安华鸡奸案下判时形容,
鸡奸是“卑鄙的行为”,而“我们的社会要求,恰当处罚这类犯罪者
”。

  他说:“这是个困难的判决,判决必须反映罪行的严重性、公众
利益以及周遭的情况。”

  在谕令安华的9年刑期与目前渎职罪6年的刑期分开执行时,
阿里芬说,渎职案与此案是完全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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