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总警察长辞职谢罪(10/01/1999)● 小民 想不到安华左眼青肿竟造成全国总警长拉欣诺引咎辞职。 这起事件经过三个多月调查后,还查不出谁是打伤安华的“打手 ”。总检查长莫达前天发表文告,只证实警察部门须对安华受伤事件 负全责。至于应该将谁绳之于法,调查委员会还没有结论。 莫达的公布再度引起舆论纷纷,并使马国当局,特别是警察部门 受到新的重大压力。 总是要有人出来顶罪,化解一项可大可小的危机。拉欣诺既然是 警察部门的首长,不管他有没有动手打伤安华,由他承担责任是最名 正言顺了。 不管会不会有独立调查团接手未完的调查工作,安华总算出了口 气,并且证明他的左眼青肿不是他自己造成的,或以“苦肉计”博取 同情。首相马哈迪最初的假设被推翻了,安华当然不会就此罢休,要 求赔偿也许只是第一步。 老实说,兼任内长的马哈迪当初知道了安华左眼受伤后显然已料 到手尾很多,需要沉作应战。警察部门是由他直接管辖的,现在已查 明警察部门应负全责,那么也等于说他也有责任。 难道要他为警察部门干的好事而道歉,甚至下台?拉欣诺辞职, 相信是最恰当的权宜之计。 也许对马国政府来说,安华被殴伤事件在拉欣诺辞职后,已拔掉 了它的引爆管。不过,还有一个计时炸弹——“安华案件的审讯”有 待小心应付。 控方的多位证人,多次被辩方律师难倒,使控方处在不利地位。 譬如前三天,控方重要证人化学师突被辩方传召出庭,结果因不能答 出一个专有名词的意思而当场出洋相。 现在控方已要求结束审讯,取消了原本还有20多个证人出庭的安 排。安华的表面罪名是否成立,已成了各方关注的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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