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组警官慕沙哈山:曾就《安》书展开四调查(11/12/1998)(吉隆坡讯)马来西亚警察总部武吉安曼刑事组警官慕沙哈山第 一级高级助理总监昨日说,他曾针对《安华不能当首相的50理由》展 开四项调查,即与他人的妻子有性关系、同性恋、谋杀阿兹占妻子的 指责及利用警方欺骗首相。 他说,他是在被告安华的机要秘书阿兹敏阿里今年6月19日下午4 时50分报案后,针对《安》书的有关四项事件展开调查工作。 他说,他把阿兹敏的报案书归类为在刑事法典第500条文下的刑 事诽谤罪。 慕沙哈山来自武吉安曼刑事组的检控及法律组,也是控方第13位 证人。他昨午被控方传召出庭供证。 他说,被告安华的副官祖阿兹南助理警监也针对一封《致安华的 公开诵经葬文》的信件报案。 他在阿查哈高级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供证时说,祖阿兹南是在去年 8月15日报案。他指出,该封致给安华的信件,是以诗歌形式告发有 关副首相不正当性行为及同性恋的不正当行为。 他也指出,这封信件也有煽动他人憎恨一名国家领袖及引起不满 ,以及对政府失去信心。 他说,祖阿兹南报案后,也把这封信交给他。 他表示,这封信件在呈上给法庭前,一直是由他保管。这封信也 被控方列为第15项证物。 较早时,安华夫人的前司机阿兹占告诉高庭,他把他所作的有关 遭安华鸡奸的宣誓招认书交给首相马哈迪,是因为要告诉首相安华曾 对他作出这种令人诅咒的行为。 阿兹占在接受高级副检察司阿都干尼的重新引导下说,宣誓招认 书所包含的事实,的确是他所亲身经历的事。 对于他起初要以什么方式把宣誓招认书交给首相的问题,他说: “乌米告诉我她会作一份《事关副首相行为不正当》的信件,我因此 建议把我的宣誓招认书与信件一起呈上给乌米,因为乌米向我说她有 方法呈上,我则没有询问乌米呈上信件的方式。” 他说,当乌米告诉他,她的嫂嫂与被告安华有关系时,他并不感 到惊奇。他对乌米说:“你嫂嫂与被告安华有关系,我一点也不会觉 得惊奇,被告如果连男孩子都可以玩,玩女人又如何?” 阿都干尼是要阿兹占告诉法庭,他第一次向乌米诉说他被鸡奸的 情况。 安华的辩护律师弗南多反对控方提出这个问题,他说,控方每次 向证人发问,都想从这个证人口中套出更多证据。他认为控方发问类 似的问题,将使到整个情况更糟糕。 阿兹占也说,他和乌米经常遭到陌生人跟踪,他们感到害怕,所 以丽丝蒂娜医生邀请他们到她的家过夜。 此外,他说,末阿敏是在接获他上司的指示后,要他到苏迪星律 师楼签署一份否认他被鸡奸的法定声明。 他说,末阿敏声称他必须基于本身的安全,必须和他(末阿敏) 在一起,但事实上他并不知道末阿敏所扮演的角色,而末阿敏也没有 照顾他的安全。阿兹占之前曾供证表示,末阿敏和拉欣钦是安华的“ 人”,他们曾多次接触他,导致他在8月10日到苏迪星律师楼,签署 一份否认被安华鸡奸的法定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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