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不认为匿名信能损害其名誉及尊严

(12/02/1999)
  (吉隆坡综合讯)前副首相安华昨天供证说,只要人民知道事情
发生的原因,他不认为指控他犯下性行为不检的匿名信内容会损害他
的良好名誉及尊严,

  他说,那些受雇用的“坏人”蓄意散播含有指责及恶意诽谤他的
指责信件,“只有跟这些人臭味相投的人,才会相信有关指责是真的
”。

  安华是在昨天下午在他被控四项渎职罪进行自辩后,受到控方盘
问时这么说。

  《星洲日报》报道说,由于安华开始时尝试回避控方的一些问题
,主控官阿都干尼一度向法庭投诉说,安华对有关涉及同性恋及通奸
的问题没有给予直接的回答。

  法官保罗因此劝告安华给予直接的答案,并认为这对被告非常重
要,“否则,控方会根据回答而作出对安华具有负面影响的争论点”。

  以下是主控官阿都干尼与被告安华的一些对答摘要:

  主控官:当你和政治部前总监会面时,是否向他提及针对你的性
行为不检指责信?

  被告:没有。

  主控官:你同意乌米写的指责信及致给你的匿名信,只是针对你
个人?

  被告:这些指责大部分针对我。

  主控官:指责信的内容关系不道德的活动,它是否会损害你的名
誉?

  被告:我同意指责信的目的是要损害我的尊严及良好名声,但是
我不认为它一定会损害到我,只要人民知道真相。

  主控官:你是否同意指责信(控方证物)指责你涉及同性恋活动
,以及同你的前政治秘书阿兹敏妻子桑茜达通奸?

  被告:据我知道,含有恶意诽谤我的指责信已被那些不负责任的
人蓄意散播,只有与这些与坏人臭味相投者,才会相信那些指责。

  主控官:我的问题很简单,请你真面回答问题。

  被告:我已回答了。

  阿都干尼于是告诉法官,被告在避开问题。

  这时,马总检察长莫达也站起来说:“基本上,被告在受控方盘
问时,只需要针对问题回答是或不是;至于他要补充答案,那可以由
辩护律师再引导他。被告不应该利用自辩的机会作为他发泄的论坛。
这是法律的规则,若他不同意控方的问题,他只要说不同意。”

  报道说,安华这时转头望向公众席的亲友,相对而笑。

  法官于是促请被告安华回答控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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