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法官裁决指责安华鸡奸等证词删除(15/01/1999)(吉隆坡综合讯)在控方修改控状后,马来西亚前副首相安华的 渎职案昨日又出现新发展,高庭法官裁决删除所有关于安华不正当性 行为和鸡奸指责的证词。 随着高庭这项重要谕令,今后此案控辩双方只能针对安华是否有 滥权干预警方的调查工作展开陈词。 高庭法官奥古斯丁保罗指出,在控方修改控状后,有关指责是否 属实与本案无关。 因此,他说,控方证人林光文化验师、阿兹占(安华的前司机) 及查哈里医生(中央医院法医)有关苏玛的医药检查的证词,以及其 他类似的证据,都是与本案无关。 他说,为了避免对被告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他将从证据记录上 删除所有这些证词,同时控辩双方不可以再以有关证词提出任何的论 点。 在法庭作出裁决后,安华的律师拉惹阿兹马上促请法官针对控方 过去两个月在此案引导证据指安华性行为不当及鸡奸、产生不利于安 华的影响,裁决表示遗憾及关注。 但是,法官基于他无权这么做,而拒绝辩方的要求。 拉惹阿兹也要求控方先陈词,以便辩方了解控方修改控状的意图 。法官同意他的看法,于是先聆听了主控官阿都干尼的陈词。 阿都干尼说,在本案中,控方只需要证明两点,即被告安华利用 其职权指示两名警官取得四封否认信,并从这种做法中得利。 他说,控方无需证明有关被告不正当性行为和鸡奸指责的虚实。 他说,本案的脱氧核糖核酸(DNA)检验报告及其他有关的证据,只 是间接的问题,它与证明被告罪行无直接的关系。 但拉惹阿兹说,根据紧急(必需权力)第22项第2条,被指犯罪 者,只有在控方证明他利用其职权获得实质利益或好处后,才能够被 判有罪。因此,他说,控方必须证明被告获得实质的好处或利益。 过后,法官也给予时间让双方去讨论和鉴定已在证据记录上被删 除的证词的问题,不过在复庭时,拉惹阿兹提出展期的要求,法官于 是定在本月26日聆听本案的完整陈词。 另一方面,安华在休庭时愤怒地向记者表示,他对法官的决定感 到遗憾。他说:“他们(控方)过去数星期来毁谤我,如今我们却不 可以作出任何的辩驳,这就是马哈迪所谓的公正。” 他说:“这全是捏造的指控,现在他们却无法证明。” 针对马哈迪指安华若罪名不成立,可重返政坛之说,安华形容马 哈迪“有点痴呆”。 他说:“谢谢提醒我。你们的意思是如果我清白的话,我需要他 的忠告重返政坛?我想他是有点痴呆了。” 询及马哈迪的真正意思是否指如果安华无罪,安华将重返巫统。 安华回答说:“让我们等着瞧。” |
| 读者反馈 | 封面 | 新加坡 | 亚细安 | 国际 | 中港台 | 财经 |
|
体育 |
社论 |
言论 |
天下事 |
副刊 |
漫画天地 |
新加坡报业控股。。。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