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子弹表罪成立纳拉面对死刑审讯(19/11/1998)(吉隆坡讯)安华好友前万能董事纳拉非法拥有子弹案,吉隆坡 刑事高庭昨日裁定被告表面罪名成立,因此将面对死刑刑罚。 法官阿里芬加卡表示,在聆听辩控方律师曼吉星及朱基菲里高级 副检察官的陈词,以及衡量证人供词与呈堂证物后,他裁定被告纳拉 表面罪名成立,并谕令纳拉出庭自辩。 法官指出,根据控方证人的供证及呈堂证物,证实被告确实拥有 125枚子弹。 他说,当第六证人慕沙哈山高级助理总监要求被告出示军火执照 时,被告却无法办到。 据《中国报》报道,法官表示,控方全部证人的供证,并没有出 现严重的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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