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巴星指警方调查未完便控安华违反程序(21/10/1998)(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前副首相安华的其中一名代表律师卡 巴星昨日说,警方还未完成调查工作之前,就把安华控上法庭已违反 诉讼程序,因此安华应该获得释放。 他昨日发表文告指出,警方前天才传召他针对目前正在审理中的 安华渎职案录取口供,已经显示在警方完成此案的调查工作之前,安 华便已被控上法庭。 “这是违反诉讼程序的,因为警方只可以在完成调查工作后,才 能够正式提控。现在应该做的是,安华应即刻获得释放,直到整个案 件的调查工作完毕为止。” 卡巴星是民行党全国署理主席,也是国会反对党议员。他说,安 华应该获得适当的诉讼程序。 “恰当的司法行政必须根据适当的诉讼程序行事,而不应与不合 逻辑的事物扯上关系。” 他说,警方在本月18日援引程序法典第111条文,传召他今日, 即本月21日(周六)到武吉安曼警察总部,针对安华目前受审的案件 录取口供。 他说,这项由雅哈耶乌汀助理总监所签署的传召通知是在前日傍 晚5时30分,由吉隆坡一家律师楼的雇员乔治弗南迪斯传递给他。 他表示,警方不能随意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1条文传召一名公 民录取口供,更何况,有关通知书并没有传递给他本人。 他说,鉴于如果他今日没有到武吉安曼警察总部报到,警方可以 向推事庭申请逮捕令来拘捕他,有关的通知书理应传递给他本人。 他指出,无论如何,由于他今日须到怡保高庭办案,因此,他昨 日已致函雅哈耶说明无法于今日到武吉安曼录口供的原因。 安华案件于本月2日开始审讯,但本周则暂时休庭,以避免和亚 太经合论坛非正式峰会碰在一起。此案件将在下星期一续审。 |
读者来信
| 读者反馈 | 封面 | 新加坡 | 亚细安 | 国际 | 中港台 | 财经 |
|
体育 |
社论 |
言论 |
天下事 |
副刊 |
漫画天地 |
新加坡报业控股。。。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