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花长时间逮捕乌米和阿兹占或有“不寻常”因素(25/11/1998)(吉隆坡综合讯)警察总部刑事调查局法律组警官马兹兰助理警 监昨日告诉法庭,警方在丽丝蒂娜医生住家逮捕乌米和阿兹占时,花 费长达四个半小时的时间,可能存在“不寻常”的因素。 不过,他否认安华的辩护律师弗南多所言,乌米、阿兹占和丽丝 蒂娜获得“特别对待”,即警方不敢进入屋内,是因为这三人后面有 具有影响力的人物在撑腰。 丽丝蒂娜是首相马哈迪的新闻秘书阿兹三苏丁的嫂嫂、乌米是安 华机要秘书的妹妹,而阿兹占则是安华的前司机,他俩是告发安华涉 及性丑闻的主要证人。 马前副首相安华被控滥权舞弊案昨日进入第12天审讯。 弗南多也把警方在逮捕安华时只利用了一分钟时间就破门入屋, 和警方在逮捕乌米和阿兹占时既然花了四个半小时相提并论,并问证 人是否同意有不寻常的因素。 证人原先回答:“这只是你的看法。”然而,马兹兰后来又补充 “可能”。 证人说,他不同意律师指警方“特别对待”掩护乌米及阿兹占的 屋主丽丝蒂娜。 马兹兰自1992年就开始在武吉安曼刑事调查法律组服务,他是安 华案控方的第10名证人。他告诉法庭,当时他只是协助朱基菲助理警 监逮捕乌米及阿兹占。 他在律师重复针对为何警方花费长达四个半小时入屋捉人的问题 时答道,他获知因为负责逮捕上述两人的朱基菲正与屋主谈判。 律师对证人的供词不满,他一再发出同样的问题,因为他要知道 真正原因。 他也通过发问证人是否有法律学位的问题,带出有关如果警方有 理由捉人,是不需等四个半小时的问题。 证人同意这点,并表示屋主阻止警方入屋捉人的情况,一般已犯 下罪行。可是,丽丝蒂娜并没有因此而被捕。结果律师对证人说:“ 你有意隐瞒警方需等四个半小时入屋的真正原因。” 阿查哈高级副检察司站起来反对,并说,这个问题是没有根据的 。不过,证人还是回答说,他没有隐瞒任何真相,他不知道警方为何 要等候四个半小时。 律师又问:“你知道吗?在安华的案件中,警方在一分钟内就打 破前门进入他的屋子逮捕安华,尽管其他的门户开着的?” 阿查哈站起来反对这个问题。证人回答:“知道。我是从报章上 知道的。” 另一方面,政治部前第二副总监阿米尔尤昨日告诉法庭,全国总 警长拉欣诺曾向他说,当时担任副内政部长的梅格朱尼有交来一封关 于有人指责安华涉及不正当性行为的信件,并说这封信也寄给了首相。 他说,拉欣诺当时告诉他,这封信指责安华涉及与一名男子发生 不正当性关系,它也指责安华与一名妇女发生性关系…… 当阿米尔要进一步透露信的内容时,受到安华的辩护律师古巴赞 星的极力反对。他说,法庭在较早前已谕令报章不可报道有关信件的 内容。 主控官阿都干尼高级副检察司反驳辩方说,这只是问证人他根据 谁告诉他有关的事情,不会要证人进一步说明。 阿米尔说,拉欣诺要他调查这封指责信的广泛流传程度,以及写 信人乌米及阿兹占的背景。 他也说,安华曾经指示他阻止两名告发者继续散播关于他涉及不 正当性行为的指责,并使到他们感到害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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