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被判刑6年安华提出上诉(27/04/1999)(吉隆坡讯)前副首相安华昨天正式针对被定罪及判刑6年提出 上诉。 他是在昨早11时30分通过奈也律师向刑事高庭主簿署入禀上诉通 知书。奈也表示,安华是针对定罪和刑罚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不过,他说,安华并不打算针对高庭拒绝暂缓执行刑期,让他保 外的裁决提出上诉。 奈也说,安华在入禀上诉通知书后,高庭将在较后把证据记录交 给辩方,而辩方在接获证据记录后的10天内,将入禀上诉的理由。 上诉庭将在较后订下上诉的日期。这宗上诉案将由三司研审。 高庭是在4月14日,宣判安华4项渎职控状罪名皆成立,每项控状 须坐牢6年,但刑期同时执行,并从宣判日当天算起。 法官奥古斯汀保罗当时拒绝让安华暂缓执行刑期,让他保外等候 上诉。 安华所面对的另5项鸡奸和一项渎职控状将在今早9时在高庭过堂 ,到时高庭预料将再次出现热闹喧哗的场面。 目前正在监狱服刑的安华将在今天被押送到第一刑事高庭过堂, 该庭法官是阿都华合巴迪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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