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2/1999)


台春节后查缉非法金融业务

  (台北讯)台湾将在农历春节过后,对非法海外私人银行、投顾
公司海外基金直销、中国大陆地区汇款、网络行销海外外金融商品与
服务等,进行全面扫荡查缉。

  据《中国时报》报道,鉴于国际金融情势动荡造成新台币贬值压
力,台湾不法金融行业却积极招揽台湾人将资金汇出台湾外,有扰乱
金融秩序及逃漏税捐之嫌,台湾高检署检察长吴英昭因此已指示各地
检察机关,配合法务部调查局经济犯罪防制中心、洗钱防制中心及各
地外勤处站人员,于农历春节过后,锁定非法海外私人银行、投顾公
司海外基金直销、中国大陆地区汇款、网络行销海外外金融商品与服
务、代客操作外汇交易的金融财务资讯业者,全面扫荡查缉。

  台湾高检署日前邀集法务部调查局、中央银行及财经主管单位召
开侦查经济犯罪会议。会中,央行金融业务检查处针对台湾不法金融
行业的泛滥情事,请求检调单位全面查缉,以彰法纪。高检署检察长
吴英昭极表重视,函文指示各地检调单位注意辖区内的非法金融行业
业务,并严予查缉。

  高检署指出,国际金融动荡不安造成新台币的贬值压力,使得台
湾经济及金融受到若干程度影响。但市场上潜藏着多项不法金融行业
,“国外私人银行”及“证券投顾公司海外基金直销”业者经常以台
湾政治风险及高利避税为饵,透过在台营业据点,从事台湾填表、外
地开户的业务,聘雇行销人员积极招揽台湾人将资金汇往外地,形成
资本加速外流,无法有效支应台湾重大建设的资金需求,且造成营利
税负流失,都须立即遏止。

  另外,有关公司、个人、团体等中国大陆地区汇出、入汇款交易
,财政部对金融机构承办条件订有规范,但坊间仍有部分业者,违法
从事地下汇款交易,不仅汇出款使台湾资金未有效投入生产,而不当
流供中国大陆地区运用,且汇入款也有扰乱台湾证券金融市场之负面
作用。

  高检署并表示,部分外地金融业者透过网际网络,向台湾人行销
国外金融商品与服务,其行为已突破银行法有关申设营业据点,实体
银行营业之法律规范;财务资讯管理顾问公司打着提供国际金融资讯
旗号,在投顾相关规范尚未明订前,以个人名义行“代客操作”外汇
交易之实,逃避相关法规及个人佣金所得税。这些不法金融业者的行
为,已涉及违反管理外汇条例、银行法、税捐稽徵法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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