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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1999)
台春节后查缉非法金融业务(台北讯)台湾将在农历春节过后,对非法海外私人银行、投顾 公司海外基金直销、中国大陆地区汇款、网络行销海外外金融商品与 服务等,进行全面扫荡查缉。 据《中国时报》报道,鉴于国际金融情势动荡造成新台币贬值压 力,台湾不法金融行业却积极招揽台湾人将资金汇出台湾外,有扰乱 金融秩序及逃漏税捐之嫌,台湾高检署检察长吴英昭因此已指示各地 检察机关,配合法务部调查局经济犯罪防制中心、洗钱防制中心及各 地外勤处站人员,于农历春节过后,锁定非法海外私人银行、投顾公 司海外基金直销、中国大陆地区汇款、网络行销海外外金融商品与服 务、代客操作外汇交易的金融财务资讯业者,全面扫荡查缉。 台湾高检署日前邀集法务部调查局、中央银行及财经主管单位召 开侦查经济犯罪会议。会中,央行金融业务检查处针对台湾不法金融 行业的泛滥情事,请求检调单位全面查缉,以彰法纪。高检署检察长 吴英昭极表重视,函文指示各地检调单位注意辖区内的非法金融行业 业务,并严予查缉。 高检署指出,国际金融动荡不安造成新台币的贬值压力,使得台 湾经济及金融受到若干程度影响。但市场上潜藏着多项不法金融行业 ,“国外私人银行”及“证券投顾公司海外基金直销”业者经常以台 湾政治风险及高利避税为饵,透过在台营业据点,从事台湾填表、外 地开户的业务,聘雇行销人员积极招揽台湾人将资金汇往外地,形成 资本加速外流,无法有效支应台湾重大建设的资金需求,且造成营利 税负流失,都须立即遏止。 另外,有关公司、个人、团体等中国大陆地区汇出、入汇款交易 ,财政部对金融机构承办条件订有规范,但坊间仍有部分业者,违法 从事地下汇款交易,不仅汇出款使台湾资金未有效投入生产,而不当 流供中国大陆地区运用,且汇入款也有扰乱台湾证券金融市场之负面 作用。 高检署并表示,部分外地金融业者透过网际网络,向台湾人行销 国外金融商品与服务,其行为已突破银行法有关申设营业据点,实体 银行营业之法律规范;财务资讯管理顾问公司打着提供国际金融资讯 旗号,在投顾相关规范尚未明订前,以个人名义行“代客操作”外汇 交易之实,逃避相关法规及个人佣金所得税。这些不法金融业者的行 为,已涉及违反管理外汇条例、银行法、税捐稽徵法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