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乙康:偷窥及偷拍案虽没增加趋势 大学纪律框架应起阻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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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乙康昨天(5月6日)在国会公布,六所公立大学过去三年处理的性相关不当行为案件中,42起发生在校内,共37起涉及偷窥和偷拍。虽然案件没有增加趋势,但仍有必要通过加重惩罚、教育宣导,以及加强对受害人和犯案者的支援及辅导等措施,多管齐下制止这类罪案发生。

我们应确保潜在犯案者知道他们的行为有严重后果,包括会影响他们的前程。惩罚须发挥阻遏作用。如果犯罪者流露悔意,接受并服从惩处,就应有改过自新的机会。——王乙康

过去三年来,六所公立大学共处理56起性相关的不当行为案件,近七成涉及偷窥及偷拍,尽管案发率没增加趋势,大学对涉案学生的惩罚须起到阻遏作用。

昨天共10名议员对新加坡国立大学女生马芸上个月在网上公开宿舍冲凉被偷拍事件提出询问。教育部长王乙康在国会回应时说,大学不能再以“两次犯错就开除”(Two strikes and you are out)的原则作为标准处理方式,惩罚要视个别罪行情况而定,对最严重性罪案涉案者,必须加重处分。

王乙康上个月22日通过面簿贴文首次对这起事件表达立场时说,国大对涉案者的处分“明显不足”,而他已指示所有公立大学检讨纪律框架。他昨天在国会进一步就大学检讨框架的必要提出两大原因。

他强调,大学的纪律框架应严格且公平,在阻遏潜在犯案者和为受害人伸冤,以及改造犯案者之间取得平衡。“对一所学府来说,平衡这些目标很重要,但不应造成对犯案者惩处过轻。”

“‘两次犯错就开除’不能是标准处理方式,但大学也不应把涉案者一概开除。惩罚仍须同罪责相称。但对最为严重的案件,尤其影响到学生安全及校园保安时,涉案者的惩罚须显著地加重。我们应确保潜在犯案者知道他们的行为有严重后果,包括会影响他们的前程。惩罚须发挥阻遏作用。如果犯罪者流露悔意,接受并服从惩处,就应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大学政策和程序须跟上时代步伐

另一方面,王乙康指出,偷窥及偷拍案日益受到关注,可能因素包括年轻人从小接触网络,而科技的发达也导致偷拍变得轻而易举,又不易被发现。“这导致有些人认为偷窥及偷拍不是严重罪行。这是错误的。”王乙康强调,大学政策和程序须跟上时代步伐,才能为所有学生提供安全的环境。

六所公立大学过去三年处理的性相关的不当行为案件中,42起发生在校内,共37起涉及偷窥和偷拍。共有25起发生在国大、耶鲁—国大学院两起、南洋理工大学20起,新加坡管理大学则有六起。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新加坡理工大学和新跃社科大学各有一起。

王乙康公布上述数据时指出,大学生人数每年都有变化,过去三年,每1000名学生当中,涉及性相关的不当行为案件的少过一人,即介于0.2个至0.21个。

共37起案件的受害人报警。其中,10名涉案者因犯下非礼或多起偷窥案件等严重罪行而被判坐牢,刑期介于10天至八个月。这10人当中只有一人被开除,该名学生上诉后,校方考虑到他的精神状况,改令他停学18个月。整体而言,56起案件中,大学经纪律调查后对34人给予正式谴责、26人被停学最长两个学期、20人被禁止进入宿舍。当中许多人受到超过一项处分。五起案件还在调查中。有四人未受处分就已退学。

义顺集选区议员李美花在补充提问时问,性骚扰在本地大学是否已是根深蒂固的现象,是否应展开宣导运动,传达对性骚扰持零容忍态度的信息。

王乙康回复说,数据显示性相关的不当行为案件过去三年没有增加趋势,但他同意有必要发出严正信息,通过加重惩罚、教育宣导、提升校园保安,以及加强对受害人和犯案者的支援及辅导,多管齐下制止这类罪案。

数名议员询问公立大学为何不更早检讨纪律处分框架,及是否应对性罪案设立最低限度的惩罚。王乙康说,大学不时会检讨纪律框架,但他坦言,大学或许应更早意识到人们对偷窥案有更大的担忧,而且有必要加重对最严重案件的惩罚。

王乙康指出,公立大学具有一定自主权,教育部就惩罚标准给予它们指示并不恰当。他强调,经过这起风波,各大学必然会严肃看待纪律框架检讨工作,并迅速做出果断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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