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妇留洋房给子孙 兄妹为狗打官司

老妇死后把洋房留给儿女,万万没想到却成了他们多年来争端不断的原因。(洪璐华摄)
老妇死后把洋房留给儿女,万万没想到却成了他们多年来争端不断的原因。(洪璐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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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妇死后留下一栋洋房给11名子孙,指明人人能住,女儿为了带两爱犬回家住,并为它们建狗屋,与哥哥嫂嫂打官司,哥哥嫂嫂反驳,没阻止妹妹回家住,只是不能带狗回来住。

吴家10个子女自小跟父母同住在高文一间双层楼独立式洋房,88岁的母亲罗玉花在2002年过世之前立下遗嘱,表明10个子女和一名长孙可以平分洋房,任何一个受益人都可免付租金住在里头。

老母亲一番心意,是为了确保子孙有房住,岂料子女们却在她过世之后,为了这间占地3000平方尺的洋房,掀起诸多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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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妇的女儿为了要带黄金猎犬和拉布拉多搬回家,闹上法庭。(档案示意图)

在最新一轮的官司中,女儿中排行最小的吴罗萨琳去年底入禀高庭,要求法院宣判她能够带着9岁的黄金猎犬和7岁的拉布拉多搬回洋房居住,并且让她在洋房范围内建狗屋、设围栏。

这已不是她第一次为了爱犬而跟哥哥对簿公堂。据报道,她当年在母亲过世之后,就曾指哥哥姐姐破坏她五只爱犬的狗屋,为此与他们打官司。

哥哥姐姐当时解释,只是为了清理而移走狗屋,官司最终达成和解,不过她随后带着其中三只爱犬搬出去,另租私宅居住。

在《新明日报》取得法庭文件中,吴罗萨琳在陈词中提到,哥哥嫂嫂并不反对她有权回家住,但他们反对让她带着爱犬回家住。

针对母亲立下遗嘱时是否有意让她带着爱犬住家中,兄妹各持一词,吴罗萨琳原本向哥哥嫂嫂发出原诉传票(originating summons),今年2月申请改为传讯令状(writ),开庭审理,遭到哥哥嫂嫂反对,高庭今年3月驳回她的申请,这意味着案件按照原定形式继续审理。

记者今早(5月16日)走访这间洋房,屋内一名阿叔挥手表示不愿置评。(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9年5月16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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