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察:为何中国网民如此关注江歌案?

江歌母亲江秋莲(左) 1月10日在法院判决后接受媒体采访。(中新社)
江歌母亲江秋莲(左) 1月10日在法院判决后接受媒体采访。(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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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要去看江歌,把这个(判决书)带给她,告诉她,妈妈做到了。”

昨天上午,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宣判。刘鑫被判赔偿江母经济损失49万6000元(人民币,下同,10万5500新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歌离世1894天后,江母坚持不懈地讨公道,总算等到结果。但这起被舆论持续关注的案件尘埃落定后,又掀起不少中国网民激烈的讨论,刘鑫再被不少网民拖出来辱骂一番。案件相关话题已两天冲上热搜。

轰动一时的命案

时间拨回至2016年,24岁的青岛女生江歌与同乡闺蜜刘鑫在日本东京求学。案发前两个多月,刘鑫因与前男友陈世峰发生争执而向江歌求助,江歌同意与刘鑫同居。

2016年11月2日,陈世峰上门纠缠,江歌提议报警,但刘鑫以合住公寓违反当地法律、不想把事情闹大为由加以劝阻,并请求江歌帮助解围。

江歌将陈世峰劝离后返校上课,但后者尾随刘鑫并发送恐吓短讯,恫言“我会不顾一切”。当晚,刘鑫要求与江歌一同返回公寓,期间未将陈世峰纠缠恐吓的情况告知江歌。

2016年11月3日零时许,刘鑫与江歌前后走入公寓二楼过道,事先埋伏的陈世峰手持水果刀,与走在后面的江歌发生争执,刘鑫则入室后报警。陈世峰在门外捅刺江歌十余刀后逃离,江歌左颈总动脉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隔开江歌与刘鑫的那扇门,一度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刘鑫在此前接受《新京报》采访时回忆,听到江歌第一声尖叫就去推门,推开30公分被一股力推了回来,第二次再推就推不动了。“我没有堵住门,第一时间去开门了,门从外面被反推了回来,再也没推开。”她还称:“警察来了之后,我是直接开的门。”刘鑫说,直到警察到来,她都没有出门看一眼。

江秋莲认为是刘鑫先进屋反锁了门,阻断了江歌的逃生之路。“因为日本的门,不从里面反锁、不用钥匙锁死,从外面是可以打开的。”她认为女儿没有那么高尚,不会为了救刘鑫而牺牲自己。她在微博文章中写道,“(刘鑫)明知有危险自己关上门报警,把江歌关在门外被杀害,是多大心机?”

江歌案人物关系图。(互联网)

江母的控诉

2016年11月7日,东京警视厅逮捕了陈世峰。江秋莲2017年通过多种方式征集民众签名,呼吁日本司法部门对陈世峰判处死刑。但她的诉求并未得到满足。同年12月20日,陈世峰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罪成,被判有期徒刑20年。

江秋莲认为,刘鑫在陈世峰行凶时并未开门施救,在案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遂以生命权纠纷为由对她提起诉讼。

她于2018年10月15日通过微博表示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青岛城阳区法院2020年3月发布公告称,该院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江秋莲方在其中一场庭前会议上举证10组51项证据,提出索赔金额为203万余元。案件去年4月15日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直至昨天才宣判。 

江秋莲认为,刘鑫在陈世峰行凶时并未开门施救,在案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互联网)

被谩骂多年的刘鑫

早在江秋莲与刘鑫对薄公堂前,两人已在网上隔空交锋,引来不少网民围观评论。

江秋莲在2016年11月5日,即案发两天后,就发布微博称怀疑杀死女儿凶手是刘鑫前男友。舆论对刘鑫的质疑与谩骂或从那时就开始,刘鑫见死不救,让朋友为自己“挡刀”的评论开始浮现。

刘鑫指江秋莲给她招致网民诋毁,并告知江秋莲自己在案件结束后将不再与其来往。此后,刘鑫一度不回复江秋莲的信息。2017年5月21日,无法与刘鑫取得联络的江秋莲,在微博上将刘鑫及其父母的姓名、照片、电话、身份证号码等私人信息公诸于众,试图以此逼迫刘鑫露面。

刘鑫与其父母指责江秋莲侵犯隐私,要求她将发布的私人信息撤下但被拒绝。同年6月初,新浪因侵犯个人隐私为由删除了含有刘鑫个人信息的文章,江秋莲转而将文章中的信息打印成了1000多份传单,张贴在刘鑫的老家市区内。

刘鑫也曾出言刺激江秋莲,例如称江歌是同性恋,刘鑫母亲还曾在电话中对江秋莲说江歌是“命短”等。

刘鑫多年来被不少网民辱骂。(互联网)

2017年8月,江秋莲和刘鑫分别接受了访谈节目《局面》采访。在媒体协调下,两人在8月23日见面,但依然没能达成和解。

虽然江秋莲也受到一些网民的批评,但自案发起,舆论风向还是以批判刘鑫为主。每当案件有阶段性的进展,就会有新一波的“骂刘鑫潮”。有网民认为,尽管刘鑫受到的谩骂已达到网络暴力的程度,但鉴于她在此事中的所作所为,这样的暴力是她应得的惩罚。

日经新闻中文网专栏作家张石发表于2017年12月13日的一篇文章认为,中国媒体和网民对刘鑫所进行的“道德审判”,激发了一场与中国传统中“惩恶扬善”观念相连的舆论战,网民从中得到一种“替天行道”般的快感,对刘鑫的谴责,甚至远远超过了对陈世峰残虐行为的谴责。

微信公众号“探索与争鸣杂志”昨天发表的文章分析,江歌案之所以引发一波又一波舆论的关注,在于相关新闻报道采取的不是刑事案件的信息模式,而是对于中国民众来说具有牢固而深刻记忆的“恩将仇报”故事框架。

文章认为,在讲究“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中国文化中,感恩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沉淀在中华民族的集体记忆中,成为中华民族性格特征之一;忘恩负义、恩将仇报,则是令人深恶痛绝的行为,会激发人们义愤填膺的强烈情感。

从另一个角度看,在日本的国土上,发生中国人杀中国人以及背离中华文化传统道德的事,或也为相关舆论增添了一层民族主义的色彩。

关乎道义的宣判

这可能是为什么,法院在判决书中强调了道义因素。判词写道,江歌作为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被告人作为江歌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

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昨天一审宣判。图为庭审现场。(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国华认为,这一判决内容反映出,法院在追求法律公正的同时,也致力于守护社会道义。司法审判不是机械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而必然涉及价值选择。

江教授认为,司法不仅要实现司法正义,而且要通过司法正义促进社会道义。法官应食“人间烟火”,应对社会主流价值和道义倾向有深刻的认知和把握。

不过,法律与道义、品德之间的关系及其复杂。中国人民最高检察院官网于2014年转发一篇《检察日报》题为《不能以法律手段推行道德诉求》的文章认为,法律相对于道德而言只是较低层次的社会规则,法律不应当将道德纳入法律强制施行的范畴。

文中写道:“当道德与法律所调控的内容重合时,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推行维系社会存在的道德。但是,在道德上不可取的行为在法律上并非一定会遭到否定,因为道德原则是一项更为高尚的原则,其禁令更为严格。法律所规定的只是大多数人都能遵守的行为规则。”

这不禁令人想起1884年著名的“女王诉杜德利与斯蒂芬案”。三名困在海上的船员为了生存杀死并食用了另一名少年船员,三人被法院判处绞刑,基于当时的民意与人道立场,英女王特赦了三人,将死刑改为监禁半年。

虽然此案与江歌案没太多可比性,但能凸显出道德在生死攸关前的脆弱,以及通过法律来丈量、约束道德的有限性。刘鑫为自保不顾密友安危,被人人喊打。无数个在键盘后面用言语攻击刘鑫的人,若遇到相同的情况,有多少会挺身而出与持刀男子对抗?又有多少会躲在门后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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