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新措施 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

订户
赠阅文章
订户专享 赠阅文章

早报新添“赠阅文章”功能!凡早报VIP会员,每月可赠阅 5 篇订户专享文章。

了解更多

字体大小:


继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上周承诺支持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开放方面更多先行先试之后,深圳出台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的新举措,当中提出允许自贸试验区创新推出与国际接轨的税收服务措施。


据深圳政府在线昨天(8日)发布的消息,深圳下发《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工作方案》,对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措施提出工作要求。方案包括营造优良投资环境、提升便利化水平、推进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推进人力资源领域先行先试四个方面的39条举措,其中聚集前两方面就有26条。


方案提出,自贸试验区内的外商独资建筑业企业承揽本省(市)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支持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允许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相关规定为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衍生产品等业务。

订阅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